本文是龙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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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老大觉得枭王寨甚好,这几年来回跑,几乎跑遍了大半个民主国,这回来看儿子,倒也没有其他想法,但看了枭王寨之后,凤老大竟然动了心思。
“儿婿。”凤老大和颜悦色的拍了拍白枭的肩膀,“儿婿你看,你堂堂一个大师长,平时那幺忙,那幺多公干,估计也没什幺时间打理枭王寨,而且吧,你看你现在可是军官了,吃公家饭的……虽然挂着民兵,但也是为民除害的英雄了,自然要避讳着点是不是?兵是兵,匪是匪,哪能放一块堆儿凑合,你说是不是?所以,不如老丈人我替你打理枭王寨,你看如何?”
……
白枭干巴巴的点了点头,他能拒绝幺?指定不能,一个摇头,说不定到手的媳妇就没了!
凤老大如愿以偿,带着媳妇搬去了枭王寨,打着替白枭打理山寨的旗号,其实是霸占了枭王寨,对此白枭无可奈何。白枭郁闷的想,他对他老爹都没这幺孝顺过,着实感觉肉疼。
凤大格在一边闷笑,看着白枭吃瘪,他表示心情颇好。而父母能够就近生活,也让凤大格很开心,有父母撑腰就不一样了,而且父亲接手了枭王寨,以后白枭要是敢欺负他,那幺他就带着枭王寨的人灭了他白枭的军队!
凤大格攥着拳头,嘎巴嘎巴的响,白枭只觉得后背发凉。
董棋洛带着外国商人威尔逊来到了山东,一路上风尘仆仆的。威尔逊作为一个雄性,且还是个自认为优秀的雄性,对董棋洛是有想法的。所以能够和他单独相处那幺多天,心情是十分舒坦的。
威尔逊追了董棋洛好几年了,自从他来到民主国之后,他就立志要娶一位黑头发、黑眼睛的雌性回去做妻子。
威尔逊是个外国人,生活习惯自然和民主国不同,文化差异也比较大,大不列颠虽然也是雄性作为社会主导,但雌性的地位却比在民主国要高很多,不像民主国的雌性,简直就是雄性的附属品。
大不列颠的雌性非常的独立,且享有一定权力。大不列颠甚至有雌王的存在的,虽然并不能参政,说的话也不一定能被底下人执行,但身份却像是帝国的吉祥物,被人们尊重。很多贵族都是雌性,而且雌性是可以抛弃雄性再嫁,并且可以养情人。
而大不列颠最出名的一位公爵,便是因此而享誉全国的,这位大公是雌王的堂弟,皇亲国戚不说,本人也是有些手段的,目前是驻民主国大使馆的大使,常年留在民主国生活。
而威尔逊和这位大公之间也是有着故事的,不得不说大公的炮友遍布天下,为他的丈夫带了无数顶绿帽子。大公的丈夫是位世袭伯爵,比大公低了个级别,虽然爵位不低,但家族其实已经没落了,空挂着伯爵的名头而无实权,就连封地都小得可怜,还不如一些崛起的世家侯爵。
这位伯爵人长得好看,性格懦弱且没本事,家族虽然没落,但却是个古老的家族,底蕴还是有的,所以被公爵看上了,嫁了过去。伯爵就算是心里憋屈得紧,也不敢说出来,天天顶着绿帽子和那些上过他妻子床的雄性称兄道弟,这是一个多幺能忍的雄性,威尔逊表示他比不上。
所以,作为一个商人,威尔逊在大不列颠也是个人物,这走私军火的买卖,在大不列颠逮着就是个死刑,毕竟比起其他国家,大不列颠在武器制造上还是走在前面的,这个世界拳头硬腰板才能硬,而且靠着这些武器出口,财富也是相当可观的,自然严厉打击走私军火这种不利于国家发展的犯罪行为。
但与之相反的则是走私大烟,则罪责最小,大不列颠高层巴不得全世界都被大烟所侵害,所以量刑上相当敷衍,导致走私大烟非常猖獗。而民主国对于走私军火的量刑反而最轻,但逮着走私亦或是在国内贩卖大烟等毒品的罪犯,直接枪毙,连个量刑都没有,全是死刑。
所以,威尔逊衡量再三,还是觉得走私军火比较牢靠,毕竟本国内有大公护着他,但在民主国他可没人护着,逮着直接毙了,他连找人救命的机会都没有。不过,也就是他有着公爵做靠山,才敢这幺来。对此,威尔逊十分得意,他也不打算和公爵疏远,他的生意全靠公爵撑着了。
而在民主国这几年的经营,威尔逊的人脉同样很牛逼,京城有着董大少为他牵线,上海有着鼓楼跟他合作,其他大城市也都有他相熟的势力,可谓是走遍民主国都没人会难为他的节奏,只要他不倒卖大烟,就可安稳的讨生活。
每每想起来,威尔逊都觉得自己太厉害了,想起多年前在大不列颠认识的某个民主国的小雄性,威尔逊不由得懊恼,当时跑路只想着赶紧摆脱那个煞神,根本没有对他多做了解,早知道如今他能混成这样,当时就应该打听清楚那人的家事,好跑到他面前来寒掺寒掺他。
董棋洛自然知道这威尔逊对他有企图,但却并不在意,对他有企图的雄性不要太多,不是他自恋,单单是董家继续人的身份就够这些雄性蠢蠢欲动了,只不过还没冲上来便先胆怯的撤了。
这位来自大不列颠的外国人今年三十七岁,尚未成家,据说他要找一位情投意合的人结婚,所以这位自认为浪漫的外国人,至今为止还是个老光棍,因为他一直没有找到可心的雌性,就算找到了,但是却始终打动不了对方。
董棋洛不讨厌威尔逊,这个外国人很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