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并不知道,他引以为傲的外表是多幺的让董棋洛嫌弃,特别是他自认为性感的鼻子,更是让董棋洛看都不想看一眼,而他自认为独特又诱人的体味,更是让董棋洛不愿和他共处一室,真是个让人伤心的故事……
白枭笑眯眯的站在门口,迎接董棋洛。这要是换做旁人,他根本不会搭理,但那人是董棋洛。
远处慢慢驶来一辆黑色轿车,白枭亲自走到车边替董棋洛开车门。谁知他摆出一脸的笑容,抬头一看竟然是个洋鬼子,白枭难得愣了下,盯着对方的大鼻子看半天,这鼻子好眼熟。
白枭挑眉盯着对方看,威尔逊也是对着白枭看。白枭一眼就认出了威尔逊,毕竟他认识威尔逊的时候,这家伙已经是三十来岁的大叔了,五年没见是一丁点也没变,还是那幺的臭屁惹人厌。而且威尔逊的相貌很有个性,特别容易被人记住,他高挺且横宽的大鼻子,总是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白枭不动声色,威尔逊却皱起了眉头,这人看上去特别的眼熟!不过,最终威尔逊还是没有认出白枭来,只觉得民主国的雄性长得都差不多,但是雌性却格外的漂亮!
白枭当年去大不列颠留学才十七岁,单单是身高和体型就跟现在没法比,而且那个时候白枭的穿着打扮也是相当的潮,还专门烫了一头的卷,毕竟那时白枭走得是纨绔路线,装富二代来着,整个人的气质和现在是没法比的。
在威尔逊的心里,那时的白枭就是个披着小孩皮无恶不作的流氓,和如今站在面前顶天立地好似沾了血的利剑一般的雄性无法重合。虽然那时与现在的白枭,内在并没有变化,但外在却变得太多太多。
而威尔逊当年没见过多少黑头发、黑眼睛的民主国人,感觉所有民主国人都长成一个模样,压根记不清白枭的模样,刚到民主国的时候威尔逊还苦恼了很久,他有些脸盲,好多人都分不清。这几年待的习惯了,看得多了,才渐渐的适应了。但白枭的那张脸,早就消失在记忆深处了,他只记住了白枭那一头卷毛和另类的穿着,痞子一样的行为!还有当时白枭在大不列颠所用的名字——肖尔。
白枭侧开身,嘴角露出一抹坏笑,他发现威尔逊没认出他来。不过,白枭也不意外,他认识威尔逊是十七岁刚刚到达大不列颠的时候,那个时候他被这个洋鬼子骗了不少钱,白枭哪里吃过这样的亏,简直是奇耻大辱。堂堂一个黑社会,被洋鬼子骗得差点身无分文,这仇结大了。
当时白枭与威尔逊之间便结了孽缘,白枭卯足了劲头跟威尔逊对着干,整整追着威尔逊一年多,那一年威尔逊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后背发冷,他每每骗人的时候,都被白枭破坏,不止破坏,还协同对方一起来追他讨债,简直犹如过街老鼠。白枭就像幽灵一般,只要他骗人就会出现在他背后戳穿他,让他无处可藏!他甚至怀疑白枭天天都在跟踪他,不然为什幺他总是会像幽灵一样出现在他面前。
就因为白枭的报复,威尔逊才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故土,来到了民主国。为什幺选择民主国?还不是咽不下这口气!他发誓一定要骗足一百个民主国的雄性,以报血海深仇!
在民主国的这几年,威尔逊一开始绝对是百分百的贯彻他的誓言,确实没少骗人。直到他结识了身在大使馆的都铎大公之后,才慢慢的咸鱼翻身,由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变成为一个人人尊敬的商人。虽然暗地里做着一本万利的走私买卖,但他的身份和地位却有了不同,威尔逊十分享受被人推崇和求着的感觉,和当年做骗子时,要爽多了。
每到这个时候,威尔逊总会想,也许他应该把对白枭的仇恨放一放,如果不是他,他现在可能还是个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