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以法莲之吻》作者:s
文案:
原创男男架空高h正剧美人受高h
此作品列为限制级,未满18岁之读者不得。
《莉莉丝的情人》姐妹篇
男妓黑皮受,各种攻,过程np,结局1v1,有不伦情节,雷者慎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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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使人在苦难中昌盛。
——《圣经·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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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在一个夏天的傍晚死去了。
那是六临市十几年来最热的一个夏天,贫民窟臭烘烘的,空气中飘着腐烂鱼虾的腥臭、男人浓重的体味、以及不知是人还是野狗的排泄物的味道,挥之不去,令人作呕。
而比臭味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永不停止的噪音。
年久失修的汽车发动时的轰鸣声、妇女的叫骂声、幼儿的啼哭声……这些声音混杂在一起,令人的精神始终处于紧绷状态。
贫民窟里很少有脾气好的人,每个人都是那么疲惫而易怒,偶尔也会有几个逆来顺受的人,却也不是因为脾气好的缘故,而是已经对生活麻木了。
那天傍晚,教会学校放了课,十二岁的小焕就像往常一样,背着妈妈用旧衣服给他回到家中。
他们家的脏衣服还堆在棚户区公用的大水池里,每一件都已经泡得胀了起来。小焕走进家门,发现本应该在洗衣服的妈妈,正无声无息地躺在床上,黝黑粗糙的皮肤在昏暗的室内显得无比黯淡。
“妈妈。”小焕一边一边说,“我饿了,我想吃煮面。”
妈妈没有醒来。
所以小焕只好去厨房,自己给自己煮了一小碗面。草草填饱了肚子,又去公用水池把泡胀的脏衣服全都洗了出来。
妈妈每天都要洗很多衣服,洗衣赚来的几毛钱仅仅能供小焕喝一瓶牛奶。至于母子俩其他的吃穿开销,妈妈还有其他的渠道来赚钱。
浸透冷水的脏衣服是那么沉重,小焕长得瘦瘦小小,却像是不知疲倦般麻利地洗着衣服。他洗干净了所有脏衣服,然后一件件挂在晾衣架上。
干完活儿,小焕回到厨房,给妈妈煮了一碗面。
他把煮面端到妈妈的床前,说:“妈妈,快起来吃饭吧。”
妈妈还是没有醒来。
这个时候,小焕才觉得不对劲。
他爬上床去摇母亲的手臂,然后发现妈妈的身体已经凉了。
如果说,几个男人用席子裹住妈妈的尸体,然后将它运到贫民窟的野山掩埋的行为,也可以称为“葬礼”的话,那么妈妈的“葬礼”非常迅速。
或许在外人看来,这种“葬礼”非常不可思议,但是在贫民窟,大多数人的“葬礼”都如此草率。
小焕唯一的遗憾,就是他没有钱给妈妈的遗体换上一套像样的衣服。
妈妈下葬时,还穿着那条已经穿了十来年的旧裙子,裙子的衣摆脏污得失去了鲜亮的颜色,罪魁祸首是陈年累月积攒的汗渍、厨房的油污,和不知从哪里沾上的、洗也洗不掉的脏东西,正如妈妈的人生一样一团糟。
人们都叫妈妈拉曼达,她并不像大多数住民一样在贫民窟出生,她是一个来自热带海岛的异邦少女。长得高鼻深目,明艳动人,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笑起来就好像海岛的夏日艳阳。
拉曼达称得上是贫民窟最漂亮的女人。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将她卖给了人贩子。于是拉曼达坐着大船离开了海岛,然后辗转飘零被卖到了帝国。
为了彰显品位,有钱人就连下佣都喜欢使用舶来品。所以拉曼达被一个富有的人家买走,从此以后就在那里做女佣。这已经是她这个阶级的女孩能想象到的最体面的工作了。
那么,她是怎么从富人区沦落到贫民窟的呢?
这还要从小焕的父亲说起。
小焕的父亲就是拉曼达的男主人。拉曼达与男主人私通并且怀了孕,而男主人的妻子是一位嫉妒心很强的女人。
她厌恶黑皮肤棕眼睛的拉曼达,尤其不希望拉曼达会生出一个孩子。于是,她决定斩草除根。
拉曼达的男主人是海外黑手党的领袖,他的夫人自然也很有手段。拉曼达遭到了无情的追杀,这才在一个雨夜从富人区逃到了贫民窟。
那时,她才十六岁。
来到贫民窟以后,拉曼达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几个月以后,拉曼达生下了一个o男孩。
拉曼达不识字,所以她抱着婴儿去了教会,祈求神父给新生儿起一个名字。
由于这是一个没有父亲的私生子,所以神父不能主持洗礼,但他很乐意给新生儿取一个名字。
拉曼达是卖身的奴隶,她没有自己的姓氏。而她的男主人,那位黑手党领袖姓“霍”。按理说,拉曼达的孩子可以继承“霍”姓,但拉曼达并不同意。她害怕这个姓氏会给孩子招来灾难。
所以,拉曼达的儿子没有姓氏,只有神父给他取的名字“焕”,人们都叫他“小焕”。
小焕出生以后,拉曼达又多了一张嘴需要喂饱。
人们都劝她将孩子交到福利院,在那里,他会得到很好的照顾。但拉曼达不愿意像自己的父母一样抛弃自己的孩子,所以她决定独自抚养小焕。
无论在富人区还是在贫民窟,一个未婚先孕的少女总是无法找到体面的工作。
在万般无奈之下,拉曼达一边辗转各户人家打零工,一边向贫民窟的穷汉们mài_yín。靠着低微的嫖资,她辛辛苦苦地将小焕拉扯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