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山佳水,比画家用心勾勒的风景图还美。
无论是视觉上还是感官上,都是绝佳的感受。
叶君书回来时,两手提着两只野兔两只野雉,腰摆上还卷着一堆野果子。
多年过去,他打猎的手艺还没退步。
嗯,当然也有深山老林没有踏足来这边打过猎,所以他轻易能找到野物。
叶君书先是跟李玙喊了句“我回来了”,并没有过去李玙那边,而是直接去潭边。
他先是将猎物扔一边,然后小心地将采摘的野果子倒在石头上,将果子洗好,拢在随手摘的大叶子上。
他捧着红红青青黄黄的野果子走到李玙面前,递给他,“这是我路上摘的野果,我吃过,都可以吃,味道还不错,你尝尝。”
李玙接过,当即拿了一个放嘴里,咬一口,没什么味道,不过果肉清脆爽口,也不干,能解渴。
李玙点点头,随后拿了另一种颜色的果子尝一口,酸酸甜甜的,汁水也多,很可口。
李玙忍不住又拿了一个。
叶君书弯弯眉眼,“好吃吧?”
李玙应了声,他也不吃独食,将手中野果子往叶君书面前递了递,“你也吃。”
叶君书便拿了两个李玙吃过一个就没再拿的那种果子,“我已经吃过了,这些都是给你的,不过快到正餐了,别一下吃那么多。”
李玙淡淡看他一眼,那眼神分明透露着,拿他当三岁小孩呢?
叶君书无奈地笑笑,见李玙吃得正欢,心满意足,便转身往潭边去,准备处理野物。
一边走一边将果子扔进嘴里,咔嚓清脆地咬着,还想着,中午做什么大餐,以喂饱阿玙的肚子。
第213章 第二百一十三章
丰盛的一餐过后, 叶君书和李玙才有闲情欣赏美景。
昨晚来得晚,上午搞温泉就花了小半天。
不过现在阳光正盛,叶君书先带李玙到瀑布那边去消消暑。
他们沿着水流往前走,越走越近, 水流的声音愈发响亮, 振聋发聩。
还未看到瀑布, 就能感受到空气中的湿润,带着丝丝清凉。
那是瀑布溅起的水汽。
待拨云见日,见得庐山真面目,约莫五十丈高的水汹涌倾泻, 瀑布冲击的巨响,犹如万马奔腾, 气势磅礴。
水流坠入深潭中,漾起无数朵莹白的水花,滚滚不休。
瀑布溅起的水汽,氤氲弥漫在深潭上方, 雾气腾腾,久久不散。
阳光折射到水雾上,一道绚丽的彩虹垂挂在瀑布前,置身其中,仿若在人间仙境。
叶君书和李玙坐在瀑布对面的巨石上, 欣赏美不胜收的山水,阳光照在他们身上,这会儿不觉得炎热了, 清凉的水汽中和了温度,反而暖洋洋的,让人感觉舒服极了。
叶君书和李玙亲密地坐在一块儿,窃窃私语,显得温情脉脉。
“这里的是不是很漂亮?我觉得很适合居住,不过就是太偏了,也没有邻居,否则我都想拖家带口在这里过日子了。”
“偶尔来这边住住也很好。”李玙也很喜欢这里。
虽然他没什么浪漫的细胞,但是欣赏美是人类的共性。
得到肯定,叶君书的心情更好了,“我也觉得,你说我们要不要在这边建个房子?如果以后带孩子来这边,山洞也住不开。”
叶君书越想觉得这个主意好,他来过这边这么多次,除了路上有风险,住在这里还没遇到过危险,将来有机会带孩子来这边玩玩也不错。
李玙是叶君书第一个分享的人,这已经充分发挥这里的用处了,所以他没有将这里当成二人的秘密基地的想法。
叶君书想,在这里建个山庄,有山有水有温泉,多好。
当然,不能破坏这里的环境,不然就得不偿失了。
李玙点头,不过这事不急,“等我们以后告老还乡,再来建也不迟。”
李玙很喜欢叶家村的人和环境,他已经和叶君书结契,自然将这里也当成自己的老家。
叶君书将来年纪大了后想在老家养老,李玙是没意见的。
他虽说家族在上京,但是权力中心太多勾心斗角,李玙一直很不喜欢。
晚年在这边度过,他觉得挺好的。
叶君书想想也是,现在建了,不说不够时间亲自督建,即便建成,也没法入住,以后再说。
暖暖的阳光照得人懒洋洋的,李玙没多久就开始打瞌睡。
叶君书及见状,体贴道:“睡吧,靠着我没关系。”
李玙课不想枕着叶君书的大腿睡,会导致叶君书身子麻痹,十分不舒服。他摸摸底下的巨石,晒得暖烘烘的,也不嫌弃地脏不脏,直接往下一躺。
叶君书见状,也跟着往旁边一躺。
虽说瀑布的声响很大,但一点儿也不影响睡眠,不会让人觉得嘈杂,心烦意乱。
阳光太过刺眼,叶君书微微侧头,往李玙那边看了下。
就这么点时间,人就睡着了。
叶君书见状,往他那边靠了靠,轻轻地抬起他的脑袋,将自己的手塞过去,让李玙枕着自己的手臂睡,会比较舒服。
李玙翻个身,头往叶君书那边靠了靠,面向叶君书,睡得更沉了。
叶君书亦是侧身面向李玙,看着他的睡颜。
坦白说吧,这和叶君书想的蜜月方式不一样。
他为什么会特地挑远离人群的地方度蜜月?不就是想的随时随地和李玙亲热么?
而且这里乃绝佳宝地啊,情到深处,温泉、山洞、潭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