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素利也没法,只能红着眼,命令手下千骑,豁出命去干:“杀光乌丸人,抢光乌丸人的女人与财产,割下乌延老贼的头颅给本王当酒器。平冈是我大鲜卑勇士的!”
“嗷!”
“大鲜卑勇士们”的眼睛一下红了,像打了鸡血似地,向仓促集结的乌丸人发动疯狂攻击。乌丸人仓促应战,被杀得节节后退,最后堵在北门,城内上千乌丸骑兵冲不出去,完全发挥不出兵力优势。在乌延的大骂声中。次子普咄碌率五百骑走西门,绕过半城,侧击鲜卑人。
当马悍看到普咄碌率五百乌丸骑兵从西门呼啸而出时,向太史慈点点头,示意可以出击。
太史慈深吸一口气,摘下四石弓。振声高呼:“白狼悍骑第一队,上马!”
霍霍霍霍……二百白狼悍骑动作整齐胯上马背,战马仿佛也感染到那股澎湃战意,发出希聿聿地长嘶。
“出击!”
太史慈弓梢一指,一马当先窜出,身后二百骑如影随形,铁蹄犁土。迅猛扑向乌丸人。
普咄碌率五百骑兵冲出西门,整好队,正准备绕城侧击时,万万没料到在骑兵队后面竟冲出一股来历不明的骑兵,嗖嗖嗖嗖,一阵乱箭铺天盖地,当场放倒五、六十骑。瞬那间,人仰马翻。火把坠地,点燃地上枯草与翻滚人体,不少人马被火燎得乱蹦乱跳,乱做一团。
在乌丸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白狼悍骑又连射两轮,再次干翻数十骑。在距离乌丸人还有三十步时,划了个大弧一掠而过。没入黑暗中。
夜战最忌与敌混战,敌我不分,乱打一气,指挥失控。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这样干的。白狼悍骑就是一支标准的弓骑兵,近似于白马义从,别说是黑灯瞎火的夜晚,就算是明晃晃的白昼,那也是边战边撤,保持距离,绝不能被敌人粘住,打一枪就跑。
普咄碌与乌丸人毛愣了,就这么一会工夫,就躺下了近百人?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黑暗中再次传来令人心惊肉跳的铁蹄声,一群杀气腾腾的骑兵就像从暗黑的地狱冲出,人未至,箭如麻,乌丸人又忽啦啦倒下一片。
这些乌丸骑兵可不是乌延的骑卫精锐,而是牧民战士,全凭血勇作战,胜则如狼,败则鼠窜,说白了就是没有纪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军队。突然遭到神出鬼没的伏兵打击,一个个慌乱不堪,眼见城门就在身侧,本能地往城内退却。
普咄碌又惊又怒,一边喝令手下骑兵追击,一边策马挥鞭,狠狠将退缩的牧民抽打得东倒西歪:“混帐!全都给我滚出来,追上去,狠狠射死这些只知偷袭的鲜卑狗!”
白狼悍骑来去如风,加之又是黑夜,竟被当做是鲜卑人了。
突然后方一阵大乱,适才追上去的近百骑乌丸人被杀得七零八落,狼狈逃回,而白狼悍骑更如附骨之蛆,紧追射杀,乌丸人不断从马背摔落。
这下普咄碌也慌神了,奋力抽开挡道的牧民,双足一夹,正欲冲向城门洞,倏地锐风入耳,后心一震,一支血淋淋的箭头从前胸突出……普咄碌艰难扭头,只看到百步之外,一个背插双戟的青年冷冷的眼神,还有手中一张粗大的骑弓……
普咄碌一死,伤亡过半的乌丸人立即溃不成军,蜂拥入城,几百骑挤在城门洞,被白狼悍骑当靶子一轮轮暴射,死伤累累,逃回城中不足百骑。
当太史慈率二百几乎无损伤的白狼悍骑,带着缴获乌丸人的马匹、弓矢等战利品回到山冈下时,大呼痛快:“这仗打得过瘾,时机抓得好,连续突击,打得乌丸人毫无还手之力……嗯,最重要的是,城守这支白狼悍骑甚为精锐,能在夜战中保持行动一至,驰射娴熟,依慈所见,不亚于幽州白马公孙之义从。”
马悍笑笑:“即如此,何不当他们的指挥官?”
太史慈心头一热,还真是动了心,嘴上却道:“等打完这一仗再说吧。是了,下一步是不是要从南门攻进去?我感觉乌丸人扛不住了。”
马悍望着那烧透半边天的大火,摇摇头:“用不着了,乌延只要不想变烤猪,就一定会突围。平冈只有三个城门,北门有鲜卑人堵住,西门刚被我们杀得满地人马死尸,他多半会从南门突围……”
马悍话音未落,平冈城南门打开,火光如簇,忽啦啦冲出一股乌丸骑兵,向西南而去。刚奔出二里地,就发现马悍这支伏兵,那股骑兵立即一分为二,一支迎向白狼悍骑,一支继续南逃。
“是乌延老贼!”有白狼悍骑眼尖,向南逃的乌丸人一指。
太史慈立刻摘弓:“某去取他性命!”
“等等。”马悍做了个手势,“伤而不杀。”
太史慈一怔,想了想,释然一笑。没错,乌延眼下还真不能死,他要是死了,谁跟占据了平冈的鲜卑素利互掐啊!
望着太史慈举弓率众远去的身影,马悍微笑地提起霸王枪——他只是远狙手,专干超远距离的固定而无防备的目标,像乌延这样快速逃窜的中近距目标,最好还是让神射手上。而他要做的,就是扫荡拦截的乌丸人,为太史慈追击乌延,创造条件。
“重骑兵,上马!”
在马悍一声令下,黑暗中响起一片甲叶摩擦的铿锵之声,早已整装待发的三十重骑兵在扈从的帮助下,翻身上马,接过狼牙棒、铁斧、铁流星等重武器。
“重骑兵,出击!”
马悍拉下面甲,提起霸王枪,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