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_17  重返刑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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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疑因感情纠纷,杀害刚分手的女友、十九岁的姚怡岑,女友的姊姊、二十一岁的姚珊钰,以及同住的黄纹璇和其男友黄庸宪,分别是二十二岁和二十六岁。”

林水森顿了顿,下面的记者顿时相互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林水森看了一眼记者的反应后,继续通报警方的发现。

当我们抵达现场时,洪国易已经跳楼自杀,当场死亡。除了姚怡岑还有生命迹象之外,其它三名被害人已经死亡。目前姚怡岑还在国军台中总医院接受治疗,目前还没有脱离险境,无法接受警方侦讯。

在命案现场,我们起出一柄长刀、一柄短蓝波刀、一副手铐,和一把玩具枪,其中这柄长刀沾满血迹,经初步鉴定,我们认定这应是主要的作案凶器。现场还找到两个白色的大塑料袋,相信应该是洪国易在杀害姚氏姊妹之前,曾经将塑料袋卷成长条形,绑住两人的嘴巴,防止她们喊叫。

我们还找到一封洪国易所写的遗书。这封遗书有数百字,里面提到一位名叫宜真的女子。我们怀疑,洪国易的杀人动机很可能与这名叫宜真的女子有关。此外,洪国易在遗书中还声称,因为没有办法处理好与姚怡岑的感情问题,所以才会做出如此不该做的事,他还不断对父母道歉。

由于遗书的字体工整,并没有沾到任何血迹,所以警芳认为,洪国易的杀人行为应是有预谋的,遗书是在行动以前就早已经写好的。信末写上“国易绝笔”四个字,这表示他在犯下罪行以前,就做好了畏罪自杀的念头。

林水森刑事组长在简单通报完案件情况后,停顿了一下,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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