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灯讶然的侧脸看去,没曾想阿诺竟也晓得这么多城市。
也是,阿诺是一路从北狄过来的,只怕也游经过诸多城市,是个见识广博的汉子呢。
感受到灯哥儿崇拜眼神的斐诺不自禁挺了挺胸膛。
站稳脚步的司七却是不曾注意到斐诺讲了些什么,面色苍白的回忆着季灯疏离的言语。
他只为小季掌柜可惜,想多让小季掌柜了解到外面广阔的天地和大好的儿郎,不比耗费青春在斐诺这样的汉子身上。却忘了于哥儿而言,名节约束远远胜过汉子许多,作为人夫,他的这一番好意却有可能给季灯带来非议。
司七失神回来,余光暼及附近好奇打量过来的视线,镇定了心神拱了拱手,朗声道,
“是司七失礼了,多谢斐先生和小季掌柜几日的不吝赐教,司七在此谢过,改日备礼上门拜访,告辞。”
于是带着一众仆从转身而去。
周围看热闹的眼神悄悄收起,斐诺放眼扫去,几不可察的哼了一声,
“算他识相。”
季灯好笑的回握着斐诺的手回到铺子里,
“好啦,想必今天过后他就不会来寻我们了。晚上回家给你做糯米鸡吃好不好?我刚跟苏婶儿学会的。”
斐诺闻言瘪了嘴,
“不要,吃糯米鸡还不如直接红烧鸡块吃起来痛快,和别的炒好再包在米饭里,吃起来还没法儿挑呢。”
斐家最挑嘴的莫过于斐诺,葱姜蒜韭菜叶一个不吃,却也不是不能沾,只是把它们当调料,瞧见一定要拣出来才行。糯米鸡是糯米里头包炒好的鸡肉菌菇,葱姜蒜难免挑起来不方便,斐诺自然不乐意。
“好好好,不吃就不吃,我做红烧鸡块,你想配米饭还是面条?”
季灯挽着斐诺的手笑眯眯道。
“面条,要拉面,像筷子那么粗的拉面。”
斐诺哼哼唧唧。
季灯自然无不应的。
送走一位客人的家和瞧见,憋着笑避开了夫夫两个,给他们留出独处的空间。铺子里的客人瞧了,也忍不住感慨夫夫两个的感情好。
要说先前还能是新婚夫夫蜜里调油,可这都三年下来,夫夫感情两个一如昨日。小季掌柜生育困难,也不见斐先生像别家汉子一样找个小的。听说几年前有肤白貌美的小哥儿投怀送抱斐先生断然拒绝了。要是吃软饭的汉子都像斐先生这般人好的话,换作她也情愿让自家女儿寻个吃软饭的。
只可惜。
妇人叹了口气。
像斐先生这样的好汉子,万里也难挑一呦。
感慨羡慕夫夫两个感情深厚的不止这一个,跟着提起来两年前那个主动献身斐先生的小哥儿的人也不在少数。
人不禁念叨,念叨着念叨着,鸣瑟还就真来了。
同两年前相比,时光没有在鸣瑟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鸣瑟虽然看着年龄小,实际上却已不年轻。待用攒了多年的体己银子从老鸨子手里赎了身,便带着笙儿赁了处铺子做起了成衣买卖,恰恰在纂香苑斜对面的街上。
若不是鸣瑟后来同季灯相交甚好,并将当初之事如实以告,只怕季灯还要心怀芥蒂。
照鸣瑟的话来说,他的铺子选这地儿就是为了别斐诺的眼。两个人同样的一肚子坏水儿,偏偏又都是个惯会做姿态的,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就像两只斗鸡容不得人,却又偏偏都把季灯看入了眼,只好以这样一种诡异的方式共处下去。
季灯看的好笑,却也没招儿,只好任他们去。
鸣瑟的铺子唤作云裳衣铺,起初百姓们因着他小倌的身份对铺子避之不及。奈何鸣瑟也不将这些看在眼里,自个儿扯了布做成光鲜亮丽的衣裳穿出去溜一圈,再给季灯兄妹也做了几身。因着款式色调搭配的实在是好,很快就有按捺不住的第一个客人战战兢兢的上了门,高高兴兴、满怀期待的出门去。
这一下就犹如开了闸的洪水,云裳衣铺的生意很快就红火起来。鸣瑟却偏偏是个爱跟人对着干的,一月只收三个订单。饶是如此,也多的是人趋之若鹜。
今个儿晴空万里,鸣瑟穿了一身嫩绿荷叶边的拢纱罩衣,嫩生生的跟十五六的小哥儿似的。
一上来,鸣瑟就拉住季灯的手偷笑着打听,
“我听说,最近有个公子哥儿来找你找的挺勤快啊。”
“你消息倒真灵通。”
季灯好笑。
鸣瑟先前去隔壁府城进布,昨个儿才回来,倒对这些日子擢莲街上大小事情了如指掌了。
鸣瑟挽着季灯的手挤眉弄眼,
“怎的,俊不俊哪?我听说可是玉树临风,仪表堂堂哪。”
一边儿记账的斐诺冷哼一声,
“都能当人爹的人再怎么装也不嫩,还自以为青葱在这儿跟我家灯哥儿称兄道弟,平白生了灯哥儿的年纪。这么长舌多事儿,怎的,看上人家了想托灯哥儿去探探?我家灯哥儿还不是阿么呢,你且另寻别人罢。”
季灯闻言红了脸,给人说亲的都得是阿么,可他还没孩子呢。
“嘿――”
鸣瑟顿时竖了眉眼,冷笑一声,拉着季灯好声劝道,
“灯哥儿,你听我讲。人司家公子是司家长房幼子,上有兄长撑起家业,父母对亲事要求应当不高,何况人自己又是个上进的,可以说是吃穿不愁了,过去就是少奶奶,可不比还得要你养活的软面汉子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