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婆穷困潦倒,可每天必要去酒铺里要一杯烈酒“炮打灯”,每每喝下过马路却从不出事。然则有一日店老板良心发现,再不在酒里兑水,那一日酒婆喝了酒,便被车撞死,一命呜呼。
“你这一张嘴倒是损到家,难道品不出这是上好的女儿红?”
女人大笑着摇头,自然是知道这一段典故的,索性执起来酒壶,自己仰头喝了个干净。
原来她不是酒水促销,正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廖顶顶,一个二十六岁的单身女人。
同性之间的友谊很奇怪,来得要比男人诡异得多。
坐在她对面,那女人擎着杯子对乔初夏露出心领神会的微笑,颠倒众生。
眉梢眼角确实是有隐隐的风尘气,在场子里摸爬滚打久了,那种看透世事的神情叫人不舒服,却也不厌烦。
面颊上是近年大热的液体腮红,玫瑰色,玫瑰香,飘忽的一抹红,风情潋滟。
“你有男朋友么?”
脱口而出,明明很不礼貌,可是乔初夏就是想问,莫名的吸引。
“我有过好几个男人,但我不知道爱还是不爱,如果爱仅仅是身体的诱惑或者那几秒钟的快乐,可能只有那时候我才知道什么是爱。”
她的坦白叫乔初夏一怔,咀嚼了几遍,她心里反而平静起来,不由得产生想要对她倾诉的渴求。
“廖小姐,我……”
廖顶顶不在意地摆摆手,喝过酒的面颊更加粉嫩,醉醺醺道:“叫我顶顶就行。”
乔初夏省去姓名和背景,简单地将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听得廖顶顶直皱眉头。
“那你现在还偷东西?为的就是那种紧张下带来的快感?”
有些羞赧地点了一下头,乔初夏握紧拳,坦诚道:“我只偷卫生巾,别的都不偷。我……也很想戒掉,可是……”
“因为当时你刚好来例假,对于身体的伤痛就自然转移到了这东西上面。认识徐霈喆那小子久了,我也多少懂了点儿。”
廖顶顶点头,大概明白了乔初夏难以启齿的隐私,一针见血地指出来。
“那你怎么不离开这里?随便去哪,南方小镇躲一躲,我就不信,在中国想找一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她喝了一口酒,嗤之以鼻道。
乔初夏一怔,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忍了下去,选择了缄默。
廖顶顶挥挥手,伏低身子重新躺下,满不在乎道:“我困了,你随意,不过酒吧还没营业,实在饿了你就自己找东西吃吧。”
乔初夏为她的率性哭笑不得,想了想,临走前将廖顶顶身边的薄毛毯给她披上,这才蹑手蹑脚地下楼去。
刚一走出不夜,就看见了门口停着一辆车,见她走出来,紧合的车窗徐徐摇下来,露出一张脸来。
“上车。”
声音低沉,是乐文昱,乔初夏的心霎时提到了嗓子眼儿,不知道为何,每次见到他,脑子里情不自禁都会想到小时候第一次见面时那头可怕的獒犬。
她下意识地想要拔腿就跑,乐文昱狠狠地拍了下方向盘,已然没了耐心。
等乔初夏坐上车,乐文昱却并没马上发动车子,而是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不夜,眼神闪烁了一下。
和乔初夏的美艳柔媚不同,乐文昱的长相更像乐辉一些,偏于粗犷,脸上只有外引人注目,因为他的亲生母亲是维吾尔族,因着这一点少数民族的血统,他的眼窝儿很是深邃。
想当年好莱坞巨星伊丽莎白·泰勒曾为自己那“梦幻般的紫罗兰色眼睛”投保百万美元,可这位绝世美人儿哪里知道,现在的姑娘们只需几百几十元,就能戴上各色的美瞳招摇过市。
真的假的,哪里还说得清,只是乐文昱这眼睛,倒是名副其实,小时候读书也不是不刻苦,但就是没近视,越长大那眼神就越像乐辉,藏着一股贪婪的危险。
乐文昱的母亲是一个地下赌场的女招待,在乐辉还很落魄的时候就跟了他,生乐文昱之前她为乐辉打掉了三个孩子,第四次怀孕的时候,医生说你再打掉这辈子就别想再做母亲了。女人哭着给乐辉下跪,终于给他生下了个儿子,却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小医院,死的时候乐辉还在赌桌边。
乐文昱长到七岁,听家里的佣人说起了这件事,那时乐辉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对这唯一的儿子更是百般宠溺,却不知道乐文昱早在心底恨死了亲生父亲。
“你现在,不上班了?”
乔初夏这才转过那原本看向窗外的脸,面含讥讽,却也客客气气一字一句道:“拜你的大哥程斐所赐,如今我是个无业游民,全国人均收入的拖后腿者!”
乐文昱一愣,继而含笑,女人面对他,莫不是撒娇讨好,软言细语,娇嗲媚嗔,被乔初夏这么一呛,倒还莫名地舒爽起来。
男人女人一个样儿,都是贱,于是他这般宽慰自己。
“我刚才开车逛了一圈,这几年变化太大了,想当年我们住的地方,早就拆了,投资做了写字楼……”
乔初夏垂下眼睫,好像想起了什么,若有所思地抿紧嘴角。
“对了,这些年你去看老头子没有?改天我心情好,不如把郊区那片墓地买下来盖游乐场,嗤!”
乐文昱搓着下巴,一脸无赖样子,斜眼看向乔初夏,语气里丝毫没有对父亲的尊敬,说完脚踩油门发动起车子。
她早知道他不孝,不然也不会在亲生父亲的葬礼上对自己做那样的事情,毕竟还是同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