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天颀身形陡然一震,僵住了,就这么直直站在原地,任我一双手臂一分一分慢慢收紧,似要将他融入我的骨血。
“二哥,你别作声,只听我一个人说话,好么?”
他果然沉默了,如我所料。
闭上眼睛贪婪深吸一口他身上淡淡的杜蘅清香,笑得泪流满面,“二哥,说起来你或许不信,我并不是你少年时在东宫所见的那个项蔓清,我只是强占了她这具身体的一个孤魂野鬼,我的真名,叫施向晚。”
“我的父母死于一场大火,我还有一个舅舅,从五岁起我便与他相依为命,本以为日子会像流水一样一直那么平平淡淡地过下去,我却偏偏遇上了一场车祸,再醒来时,我便成了这个时空里的项蔓清,我便遇上了你‘‘‘‘‘‘”
“你一定以为我疯了,对不对?无所谓,怎样都好,只请你听我把话讲完,有些话不说出来便是一辈子,我不想自己后悔。”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自己不曾来到过这个世上,不曾爱上过你‘‘‘‘‘‘可是这是上天的安排,我根本无力与之抗争。你应该恨我的,不仅仅因为我害你失去舅父,失去母后,害得魏氏一族一夜之间凋敝,我还占据了你所爱之人的身体,你应该恨我,应该的!”
“我这么说,你心里或许能够舒服一些。二哥,求你,不要再跟太子斗下去,我不想见你受到任何的伤害,就算你恨我,我还是要这么说。我宁愿你从此忘记我,这样你才不会继续痛苦,你才能够好好地活下去!”
“我要走了,回去我原本应该存在的时空里去,二哥,请忘记我,因为我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不要伤心,我只是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而已,就当我从来就不曾出现过,就当之前的一切是一场梦,好么?”
漓天颀身形陡然晃动不已,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我,一阵恍惚的眩晕令他站不住脚,差一点倒地。
“清儿,你对我做了什么?”
他伸手箍紧我的肩膀,想要摇晃,却又力不从心,终于颓然倒下,带着满腔地不甘,想说什么,却再也无法开口。我哽咽着将他的头轻轻搁在我的肩上,用自己的身体支撑着他不让他倒下。
终于,漓天颀的眼皮沉重地阖上,坠入黑暗的瞬间,我含泪在他耳畔低语,“颀,这一世,我从不后悔爱过你,不要来找我,因为你找不到我,记住,我并不属于这个时空‘‘‘‘‘‘答应我照顾霁雪跟梅家两姐弟,照顾好你自己,不要让一切权势纷争束缚你,要自由地活着,自由地‘‘‘‘‘‘” 。 想百~万\小!说来
翠华一去不言归(3)
一身淡青男装布衣,寂寥而干净的颜色,明眸如镜,淡定从容,手持漓天颀的王府令牌,一路无人拦阻,终于顺顺利利走出王府。
眼睛还是那双眼睛,面容却已大变,如今的我走在人群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回首望来路,王府大门渐渐隐没在了路的尽头,碧瓦飞甍,道道红墙,已成为此生心中永永远远的殇。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没有立即出城,而是在城郊的一处废弃农庄暂住了下来。
刺在他后颈上的银针沾有师傅医病时常拿来用作麻药的曼陀罗,份量极轻,顶多半个时辰,他便能够再度醒转。而当霁雪端着亲自熬的安胎药回来却不见我时,免不了惊动“七杀”,届时漓天颀醒来,必定命令他们立刻追出城外,他们却万万料想不到我还会偷偷躲在锦都城中,不过只是稍稍远离他们的视线。
可是我明白,这一走,就不会再回头,这一别,相隔已如天涯。从今天起,世上再不会有项蔓清这个人,而今的我,姓施,名向晚。
果不其然,刚在农庄落脚,城中已起s动,漓天颀似是动用了他手下所有的人脉大肆寻找我的下落。一队一队人马追出城去,锦都城里顿时尘土飞扬。城中百姓个个不明就里,家家急忙闭门落户,生怕惹祸上身。
在这里住了这么久,要走的时候分明舍不得,原来自己是如此深深地眷恋着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锦都已连同他一起,不知不觉渗透我的血脉骨髓,从此生根发芽,再难连根拔除。
要走了,就不能够回头,一切伤口终会有全部愈合的一天,到那时,他也许就能够完完全全地忘记我,而我,亦会忘记自己曾经还有过另外一个名字。两两相忘,这或许才是我们彼此最好的结局。
只是,想要彻彻底底忘掉一个人,真的可以这么简单?
而今,天下之大,我该去向何方?
花了半天时间终于将这座原本废弃的小院伪装得像是已住了许久,脸上身上遍覆灰尘,原本就平平无奇的面容越发不起眼了,甚至能够称得上是丑陋,也不知要顶着这张面具到什么时候,或许一天,或许一辈子,谁知道呢。
锦都城郊多是田亩山林,站在农庄里,抬头便能望见浅山如黛,田亩纵横,清流遍地,云影波光,真真一个梦中的世外桃源。山色水色俱是苍茫,这样的美好似乎是不真实的,仿佛连整个人也浑然融入其中。然而我知道,这里对于我来说,仍旧是一个是非之地,不出几日,我便一定要远远离开。
低头扑打身上的尘土,正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