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臣妾就洗耳恭听了。”
裕王嗯了一声,伸手拿起匣子里的蝴蝶玉佩:“这玉佩的主人,是一个叫银欢的女子。”
“银欢,好美丽的一个名字,一定是人如其名吧?”
裕王重重地点了点头:“银欢的爹是江南很有名气的才子,娘是二十多年前红透整个扬州城的舞妓。银欢十岁那年,她爹因为写诗得罪了前朝的权贵,被人迫害致死,母亲带着她逃难途中病饿而死,她是被人买去,顶替那家的小姐进宫当宫女的。”
听到这里,初雪的心微微触动了一下,原来人世间所有的悲剧,都是如此的相似。
“我第一次见到银欢,是在母妃的宫中,那一年,我刚满十六岁——”说到这里,裕王的嘴角泛起一丝笑意:“那天的银欢,正在咸阳宫后院的池塘边跳舞,那是个秋天,太阳明晃晃的,可是阳光再明丽,都夺不走她身上的那道光。”
“那道光?”初雪有些不解。
“是的,银欢的身上,始终笼罩着一种光芒,尤其是在她翩翩起舞的时候。”
初雪暗想:“情人眼里出西施,一个少年初次迷上一个女人,眼中的恋人光芒万丈,也是正常的吧。”
“那段时间,我日日夜夜,心里想的便是她,为了她,我抓住一切机会往母妃那里跑,只为了看她一眼,和她说句话,回来之后,躺在床上细细回味着那一切,整夜整夜地睡不着。”
“那后来呢?”
“后来,我发现二皇兄也总是找借口到咸阳宫里去,名义上去赏花,其实也是为了银欢!”说到这里,裕王的声音低沉了下来。
初雪知道,他口中的二皇兄是已经逝去的太子,王贵妃所生,嘉靖的心头肉掌中宝,这样一个角色,跟裕王同时看上一个宫女,谁胜谁负,是不难想象的。”
于是,她沉默着,没有再追问下去。
良久,裕王叹了口气,自动贡献了答案:“可银欢分明是不喜欢二皇兄的,他身子太瘦弱,脾气又太坏,总是目中无人。当然了,他是准太子,母妃又是贵妃,自有他骄横的理由,可是,银欢却不是那等势利的女子,她还是跟我比较亲近。”
看着他脸上黯然的神色,初雪不敢追问结果,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只有静静地等着他说下去。
“后来,母妃和王贵妃都发现了此事,母妃把我狠狠责骂了一番,让我从此以后不要再想着银欢然后,她亲自出面,把银欢送给了王贵妃,本以为王贵妃会从了二皇兄的心愿,谁知,她一见银欢,就骂她是红颜祸水,将她——将她送出宫去,卖到了青楼!”
说到最后几句,裕王的双眼已经变得赤红。
初雪也大吃一惊,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种结果,王贵妃即便再不喜欢银欢,哪怕一条白绫将她赐死呢,也强似将她卖到青楼为妓为娼,堂堂国朝贵妃,行事如此阴毒下作,实在是,活该断子绝孙!
再看裕王,只见他用手轻轻抚摸着那枚玉蝴蝶,眉梢眼角,尽是前所未有的悲伤。
初雪呆呆地注视着眼前这个同床共枕三年之久的男人,原来,他也有自己的爱情,自己视若生命的女子。
这是她的夫君,她的良人,她终身的依靠,可是,他却并不爱她,一点也不,否则,他绝不会如此肆无忌惮地表露对另一个女子的爱和忧伤。
想到这里,初雪自嘲地苦笑了,说一点都不在乎,那是假的,她李初雪到底也是个众人眼里美艳不可方物的尤物,被他轻怜□□地宠了三年之久,却突然发现自己只是玩物而已,荒唐不荒唐?可悲不可悲?
小妾也是人,是人就有自尊,裕王向他的小妾倾诉对别的女人的满腔思念的时候,把他的小妾置于何地?
难道还要初雪想他之所想,悲他之所悲么?
想到这里,初雪抿紧了嘴唇,无声地站起身来,迈步向房外走去。
裕王依旧沉浸在他不可自拔的神伤之中,一言不发,任由她去了。
春天夜晚的微风,轻轻拂在人的脸上,柔柔滑滑,似最好的贡缎,初雪伸出手去,摸了摸脸颊,却沾了一手温热的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