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静静的等着兵器铺老板的回答。
“喂,喂,你没事吧”林宇伸手在他眼前左右晃了晃。
兵器铺子老板打了一个激灵,咽了一大口口水,慌忙道:“哦。没事,没事”,回答了林宇的话后,他又是斜着眼睛,狠狠的刮了自己徒弟一眼。然后蹲下胖胖的身体,在柜台后面乱找了一通,过了一会儿,他从下面拿出了一个长长的盒子。
盒子打开后,里面平躺着一个精美的皮套。
店家老板把它从盒子里面拿了出来,一脸肉痛的把皮套递给了林宇。
林宇拿到了皮套剑鞘的那一瞬间。
触手可及的……
“滑!”
“软!”
“结实!”
林宇用力拽了拽,发现皮套不是一般的坚韧,反复的把玩中,林宇越发的喜欢这个皮套剑鞘。
它有着良好的质感,做工精美,剑口出镶嵌了三颗闪闪发光的宝石,棱角分明,红、绿、蓝,三色,耀人眼球。
“好”林宇大声赞叹道,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林宇看着兵器铺老板一脸的肉痛,反而自己内心陡然有些罪恶感了,夺人之美的罪恶感,不过,管他呢,既然他有,并且卖,自己岂有不受之礼。
林宇手中抚摸着比小灰还要好摸的皮套,微笑着道:“老板,着皮套我要了,开个价吧”,林宇喜欢的,竟然忘记试试皮套能不能装下锈剑,不然,再好看,没用……,也就没用了。
店家老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这一刻似乎轻松了许多,道:“这个皮套剑鞘是最初的掌柜开店时,用来镇店的镇店之宝,放了三十多年了,我有幸看到它的时候,还是在当学徒的时候,那时候,是不卖的,也是不准看的。”他又长舒了一口气,接着道:“在我当学徒二十年后,我终于当上了这家店的掌柜,终于可以接触那个我梦寐以求的剑鞘了,等我接触到他的那一刻,我更是越加的喜欢,直到现在。”
“在我当学徒的时候,每当想起那精美的剑鞘时,每天的工作,我都是干劲十足,并且我不断的努力,想要当上这家店的掌柜的,在我当学徒二十年满后,我当上了掌柜的,尽管用了二十年,我都不后悔。”说完这些后,兵器铺老板又大口的呼了一口气。
林宇没想到兵器铺老板竟然有这样的一段往事,陡然对他肃然起敬道:“老板,那我不要了吧”,夺人所爱的罪恶感,再次在他心里滋生开来,异常难受。
店家老板听到林宇说不要的话后,反而没有了之前的肉痛之色,道:“适合你的话,就拿去吧,剑鞘随剑,希望你是有缘人。”
说完,便是去拿之前放在柜台上的锈剑,“蒽”他竟然发现自己无法挪动锈剑分毫,再次用力,想要去拿起,“啊……”,“呼……”,最终他放弃了,这把剑,比想象中的还要重一万倍!
林宇也是被他这反应惊呆了,他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面。
王博也惊呆了!,“这剑,这剑还真不是一般的剑啊”看到兵器铺脸色通红,满脸汗珠,这更不是装的了,他也没必要装,因为剑的主人在这,剑也是林宇放上去的。
林宇和王博已经相信了,锈剑是一把除了林宇他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撼动的兵器了,真爽!这剑都可以用来砸人了,还有防盗功能。
看着兵器铺子老板痛苦的神情,林宇急忙上前说道:“老板,还是我来吧”。
“嗯”兵器铺老板,闻言立马丢掉了锈剑,站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喘气(这次是累的),汗如雨下。
林宇手握剑柄,轻轻一提,没有任何悬念,拿起来了。
兵器铺子老板呆呆的看着林宇的这一举动,没有任何言语。
“嗖”
锈剑入鞘。
“恰恰好!”我应该给我的剑取个名字,就叫“啊,太重了,哇呀呀,无敌重剑”。
林宇看了兵器铺老板一眼,道:“开个价吧,我们是朱队长介绍过来的哟”
“嗯”,“啊”,“什么,你们是朱大队长介绍过来的?”
林宇皱了皱眉头,“原来他之前不是听到朱队长这个名头,就把剑鞘拿出来的,哎,不管了,反正剑鞘到手,问题已经的到了解决”。
林宇故作镇定道:“是,对的,是他介绍的。”他与朱队长有过一面之缘,貌似朱队长是有点实力的,林宇之前是看到他从内城里面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而且,内城的守卫都对他尊敬有加,这也是之前林宇没办法的时候,拿朱大队长来说事。
兵器铺老板再次说出了让林宇不敢相信的话:“既然你们是朱大队介绍过来的,这个皮套剑鞘就送给你了。”
“啊”
林宇一下子答应了:“那好吧”,拿着穿着皮套的锈剑,快步走出了“热血兵器”铺。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走再说,他没想到“朱大队”这个名头这么好用,看着是店家的心爱收藏,有是镇店之宝的存在,现在说送就送,真是奇了怪了。
“小宇,你走这么快干嘛?”
“哦,没什么,那老家伙现在不要钱,等下反悔就不好了”
“嗯,你说的是”
林宇摆了摆手,对王博道:“走了,下一个地方。”
“好勒”,王博也乐得林宇做决定,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