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一些强大势力顺藤摸瓜,最后来个跨地区跨区域执法,直接派遣精锐部队来端掉胖麦斯这一伙毒贩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那就其实不算是法律制裁的范畴了。
胖麦斯哼着曲子,抱着木材走进了家中。他突然好像觉察到什么一般,迅速的从腰间掏出了一把枪,对准了沙发。
昏暗的房间中,沙发之上正坐着一个高大的人影。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那个人影的口中传来:“嘿,鼹鼠!”
“鼹鼠”这个代号,胖麦斯已经有快30年没有听人提起过了,而知道他这个代号的也绝对没有几个。
他忍不住问道:“你是谁?”
客厅的灯被打开了,灯光下,一个棱角分明却又让胖麦斯不敢置信的年青面孔出现在了胖麦斯的视野当中。
“都是过去一起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老战友,现在你却要装作不认识我了么?”
胖麦斯手中的枪并没有被他收起来,反而对准了方岳的脑门,“这是不可能发生的,早在30年前你就已经死了,除非你是他的鬼魂!”
“你可以试试看。”
枪声响起,子弹却这样诡异的停在了那个高壮的男子身前,就好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定住了一般,“现在你觉得我是人还是鬼?”
方岳站起身来,朝着胖麦斯走了过去,随着枪声第二次响起之后。子弹却被他直接用牙咬住,呸的一声,就吐在了地上。
“如果你手里拿着的是“战车”平时喜欢用的蝰蛇8反器材狙击步枪,或许我还要顾忌一下要不要躲开。像这种玩具一样的手枪也会被你拿来当保命的武器么。或许你已经忘记了我也是当初被实验选中的原体之一。”
方岳走上前去,一把夺走了胖麦斯手中的那支手枪,五指用力的一攥,金属的枪身被他直接捏成了一团烂泥一样的东西,咣当一声,直接丢在了地上。
胖麦斯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他飞起一脚,显示出了和他这体型不相称的灵巧和力量。然而这一脚却直接被方岳用手臂挡住了,直接将这个胖子给反震了出去。
方岳追上去,一脚便将胖麦斯直接踹翻在了地上,“现在你应该明白我是谁了吧?”
林间一处二层木板房中,传来了一阵杀猪似的惨嚎之声。
“啊!啊!我的头!”
一个秃顶的中年矮胖子的脑袋正被一只穿着双黑色军靴的大脚死死的踩在地板上,鲜血顺着右半边的脸流到了左半边。
军靴的主人是一位穿着一身从军需品商店购买的黑色皮夹克和军绿色长裤,身材高壮魁梧的男人。
男人的外表看上去很年青,也就二十岁刚出头的样子。然而胖麦斯真正内心惊惧莫名的却正是这副和三十多年前从未有过任何变化的面孔。
仿佛时光再次倒退回了三十多年以前一般。他从未想过再次见到这个人之后,会是这样一种情形。
“关于实验的事情,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方岳的脚下力气又加大了几分,胖麦斯感觉自己的脑袋好像快要被踩裂一般,急忙吭哧着求饶起来:“k!求求你,看在以往的交情上,饶了我吧!自从离开军队之后,我就再也跟他们不是一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