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里,阅读之风盛行,就是厨房的烧火的丫头,也是识字的。他企图通过“爱阅读”这点找出阿遇,结果只是扩大了自己的搜索范围。
佟方烬扶额,“因为他喜欢。”
“这……”春留语塞,爱阅读这是好事,但“喜欢也不能在大街上看书撞人啊!”摸了摸手中的镯子,心有余悸,自己买衣服的钱差点就摔碎了。
“姑娘避着点就好。”佟方烬忽然愣住,转瞬又笑了起来,心中隐隐有些猜测,这姑娘要么是常年隐居不问世事,要么就是跟自己一样,是刚穿过来的,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然怎么会连这个问题都不知道?
如果是后者,那她很可能就是阿遇!想到这,佟方烬平生初次向一个姑娘主动示好,“姑娘人生地不熟,在下可以为你引路解惑。”
话落,似乎觉得有些唐突,他又补充道,“就当是赔礼,之前误会了姑娘。”
“赔礼?不陪银子陪时间?”脱口而出的话,春留好想打自己一个嘴巴子,为什么要这么直白,这么蠢?而且似乎还管不住自己的样子。果然,真身阿遇输给了春留这个角色。
常年病态白的脸色,瞬间染了一丝光辉,佟方烬耐心解释,“对在下来说,时间可比钱金贵多了,赔礼当然得挑贵重的。”
可不是么?每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当然比银子金贵,尤其是对他这个病秧子,更是如此。
春留嘿嘿一笑,把镯子递向眼前的人,“看你也不是个坏人,我想当掉这个镯子买衣裳,你先帮忙相看一下这个值多少钱。”
佟方烬没有接,只是重复了一遍,“姑娘是想买衣裳?”
春留点头。
“那走吧,赔了时间,顺便捎带一些衣裳好了。”
有人出钱,春留心中一喜,转瞬又老实巴交地道,“我要买很多的。”
“很多,是多少?”难不成能买空佟氏布庄?
具体是多少,春留心里没底,自己不喜欢透绿色,如果按照时辰算,除去晚上睡觉的时间,一天之中,约莫也是要换七八套衣服。这其中,还要考虑到万一时间耽搁,衣服一变色就废了的情形……
“一个镯子。”春留举起了镯子,作为回答,自己如今所有的钱就是这个了,能买多少是多少。
佟方烬忽然觉得这个姑娘挺有意思的,就算不是阿遇,结交一下也不错。
那个阿遇啊,似乎把穿书当成了旅行,自己这个尾随穿书者,是不是也该换个思路了?只要她没有生命危险,何必急于一时叫她回到原来的世界呢?
佟方烬看了看天色,依然黑白交织,也不知道这姑娘会喜欢什么颜色,“走吧,成衣没那么多,布匹总是够的,姑娘尽情挑。”
尽情挑,美滋滋。春留一把将镯子塞回衣袖,双手往前探,正要推着对面的人赶快走,探出的手,白色的袖口隐隐有绿色如隐若现……
春留大惊,这可是在街上,决不能让人看到衣服变色的过程。
顷刻之间,有了决断,只见前一刻还要推人的姑娘顺势钻进了佟方烬怀里,同时不忘扯起对方的披风,遮掩自己。
一阵沁人心脾的草木香味萦绕在鼻间,佟方烬有些不自在地抬起下巴,后又微微偏头。
她怎么忽然投怀送抱?佟方烬正打算后退一步,将人推开,腰间又多了一双手臂,怀里的姑娘紧紧贴着他,有话传了上来,几分慌张,几分急促,“不要让人看见我。”
遇上仇家了?佟方烬改了要推开人的念头,抬头望向四周,寻找着可能的仇家……然而不经意间整个人却忽然倒退了好几步。
窝在披风里,春留不辨方向,只顾着手里推着身前的人,口里催促道,“快走,去偏僻的地方。”
倒退几步,稳了身形的佟方烬,有些犯难。这,要怎么走?
“快啊!”
怀里的姑娘显然没了耐性,一心想要眼前的人带她走。
偏僻的地方?佟方烬挑了一条小巷,慢腾腾地挪着步子,像一个背着巨大包袱走三步就要停下来喘气的老汉,“你,跟得上么?”
走了几步分外艰难的春留,见对方主动询问,再也不客气,紧紧抱着对方的腰身,双脚一个爬树的姿势,瞬间蹭上了眼前的“树”,稳当了才道,“这样就跟得上了。”
她还不知道,双眼一抹黑,走路是如此艰难呢!
被当做树爬了的佟方烬,站在那,好一会都没有动。这姑娘很美很沉,咳咳,很大胆。可惜,自己无法跟她一样。
一句“姑娘,男女授受不亲”正要开口,四周已经有人望了过来,脸上透着好奇,眼神里有疑问。
“你这孩子,生病吹不得风硬是要跟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