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乐疯了

关灯 护眼 舒适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1/3) 繁体版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ifushu.cc/58450/4.html

毕竟她也不是小家子气的人。她从床上坐起来,说,“好吧,我们同时走吧。送了你后,我再回广州。”

这番大义之话,说得“花心男人”都很感动:“真不应该挑动你来。”

仇玲惨然一笑,说,“来了也好嘛。知道了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花心男人’!”

从沈阳回来后,仇玲再也不敢轻易上网了。

她可以放任自己,但怕的是不小心动了“真情”,那样就太伤身体了,也太让自己瞧不起自己了。

仇玲的同事中,不少人有性伴侣。有时在带队时,团里的男性会一再“放钩”。不少女导游就频频地与一个又一个男团员周旋,得到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丰收”。

但仇玲觉得将“工作与性”搅在一起没意思,而且男团员花言巧语的背后,让人有一种“卖的感觉”,“那样的话,与妓女又有什么差别呢?”

仇玲也曾到外边去找过“yī_yè_qíng”,一是为了刺激,二是为了体验——“生命就是在体验中丰富”,这是她的人生哲学。

没想到,那家伙竟是个地地道道的“劫匪”,他不但劫了她的“色”,而且劫了她的“财”,气得她找了一伙人将那个家伙“修理得半死。”

从此,仇玲再也不敢去招惹那些“来历不明的人”,一怕陷入“麻烦”,二怕染上什么病,而自己的朋友则比较可信,这是她参加“性派对”游戏的直接导因。

仇玲毫不掩饰地说:“在很孤独和空虚的时候,我常常放任自己的身体,但过后我得到的是更多的空虚,还有对人性的怀疑——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对谁动真情。”

“城市猎人”

有“城市猎人”之美名的项兵是属于那种一直想发财而机会不济的人。

项兵觉得自己总是比社会“慢半拍”。当年为了早日走上社会,他不听从老师的劝告,而轻松地上了一个中专。

可工作没过几年,昔日的中学同学一个个大学毕业了,分到了大城市,他不甘心在小城市守着一份不死不活的工作,就再次发愤,竟然又考上了大学。

读完本科,学校推荐他读研究生,他婉言谢绝,急急地到一个大一点的城市找了一份好一点的工作。

可是没过多久,风气又转了,本科生也不行了,研究生才吃香。加之单位效益越来越差,他眼看不妙,就再拼一回吧,好歹又考上了研究生。

毕业后,他在武汉一省直机关单位工作,就像刘震云写的《单位》里的那个小林一样,看起来好像也还不错,可是他看到昔日的同学们一个个“下海”,到广州、深圳等地“捞世界”,并个个“成了人物”,他也心动了,遂辞了职,来到惠州一家私营企业。

不久,他又辞了工作,自己搞了一个装潢公司,但生意一直不大如意,最多只能算是“吃喝不愁”罢了。

事业一再受挫,爱情像“垃圾股”一样总是提不起劲,心情的压抑无处发泄,甚至老是怀疑“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到最后,他竟然想用“性”来“救赎自己”。

可是,以游戏对游戏,让“性”成为口香糖一样的消费品,如此“救赎”,怎能“超渡”人世间的“欲海”!

项兵在谈到“性派对”的游戏时说,“我对爱情没有信心,但是我需要性伴侣——就像口渴了的两个人找水喝一样,喝完水就走了。就这么简单。”

随机抽样调查

“性派对”的发源地是在美国。但近年来,这类游戏正在亚洲国家,特别是在日本、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地盛行成风。

香港、澳门等地也是当仁不让的“重灾区”。

而以“追风逐浪”著称的中国大陆人对任何新生事物都有着“莫名的热情”,特别是广州、深圳和厦门等沿海城市的不少都市男女,他们正以“后进赶先进”的“斗志”,积极投身到这一“都市异类”的“性文化”热潮中来。

据连载《乐疯了——城市“遮阳部落”“性派对”大曝光》一书的香港某文化网站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台湾地区除外)共有各种类似“性派对活动小组”达二百六十多个,总人数最保守估计也在五千人以上,而且这个数字正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快速增加。

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越来越多的年轻学生(其中年龄最小的竟是一个十四岁的初中女生)认同这种“性生活”方式,因此,参与者的平均年龄呈现大幅下降趋势。

在该网站随后进行的抽样调查中,虽然有百分之六十六的人认为“性派对”是“人类的堕落,是对文明的粗暴践踏”,但也有百分之十一的人认为,“对新生事物不能一锤子打死”,声称可以“走一步,看一步”,这些“温和派”还说“真理并非掌握在多数人手里”。

另外,有百分之十三的人说,“别人的事,只要不危及我们,随他们去闹吧”,还有百分之五的人竟然说,“每个人只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在治疗‘性病’的大小广告贴满城市的电线柱杆和街头巷尾的今天,如果‘性派对’能够取代嫖娼mài_yín,那就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最让人吃惊的是两个“极端态度”:有百分之二点六左右的人认为“性派对”是“人类的耻辱”,并急吁各地公安有责任将“这些社会败类一网打尽,斩草除根”,否则,“国无章法,民无宁日”。

而另有百之二点四左右的人则认为“性派对”对“解除人


第4部分(1/3),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TX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