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下午,空气中弥漫着清香,一点点绿色就显得分外鲜艳。
于真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光溜溜的坐在石头上的时候,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森林很美,跟之前一样,一只不知名的虫子对着他的屁股狠狠的咬了一下,猛的一个激灵。
真的跟之前一样,只是少了裤子和衣服,外加一个登山包。
眼睛恢复了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清醒。“这是哪?”于真问自己。
几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哼着小曲搜寻一处宝藏,现在却光着身子,坐在石头上,这已经超出了他能理解的范围,不就跨越了一条小河吗,怎么就这个样子了。
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从方圆二十米到五十米,终于在小溪出口看见一堆衣物,随水波上下翻滚,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清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
于真收回自祭ㄐ袜,口袋里的香烟早已泡的发面了。还好有两支打火机,至于手机,早已经魂飞魄散了,还好背包里有一个备用的老人机。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石头上,于真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了,至于钱包,没什么用了,只当留个怀念,夹层里那个女孩,只有下辈子在追了。
生存是第一位的,于真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转头看着水中那熟悉的稚嫩面孔,于真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费力的从树上掰断一根硬币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两下,给自己壮壮胆。终于在一百米远的草丛里翻出一条军绿色的帆布带,于真眼睛一亮。
沿着小溪,攥着绑在包外的兵工铲,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想起一些事情,头大如斗,心乱如麻。虽然知道地球上有些古怪的地方可以改变时间的进程,也在网上看到过虫洞的问题,怀着一丝希望。
于真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父母,朋友,还有那正在追的女孩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天擦黑的时候,当沿着来的方向,走了近两倍的时间,看着眼前望不到边的绿色,他的心哇凉哇凉的。
“贼老天,你tm玩我啊?”于真骂骂咧咧的,摸摸干扁的肚子,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看着手里寸许的小鱼,一头的黑线。
打开背包掏出已经用的泛黄的小锅,熟练的捡来一堆柴草,提溜着工兵铲就近挖了一些不知名的野菜。作为一个经常在野外露宿的老鸟,没多久就煮了一锅乱七八糟的东西,胡乱的洒了一撮细盐,就着野菜艰难的咽了下去。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吃货,对于这样的材料,也感到无可奈何,毕竟,能分辨出来没毒就可以了,至于好吃,简直就是奢望了。
黑夜终究是来临了,躺在吊床上,久久不能入睡,静下心来,面对未知的世界,心头一酸,两行清泪雨水般的落下,想起再也见不到的亲人,即使那不怎么热爱的故土,此刻也显得弥足珍贵。
早晨起来,肚子又咕咕叫起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于真又回到这令人尴尬的年纪。
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这地方除了自己连个人毛都没有。
不管了,于真决定沿着小溪自己开路。走了不到一里路,于真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体力,背着三四十斤的包,何况还没吃早饭。
临近中午的时候,饿的实在受不了了,没形象的趴在水边灌了两口,利索的支起锅子,也算是老天可怜,撅着屁股挖野菜的时候,无意的发现一窝鸟蛋,美美的饱餐一顿。
溪水在一处地势高的地方,转了个弯,向东流去,千条溪流汇大海,这条小溪也不例外。于真随着这条小溪走了七天,除了树越来越少,草越来越稀,地上还是看不见人的痕迹。
空气中带来各种各样生命的气息,大自然是如此的美丽。
于真彻底崩溃了,半个月了,半个月了。
亲爱的人们,你到底在哪?
别留下我一个人!
于真仰面躺在草地上,眼睛像开闸的洪水肆意流淌。
一步之遥,沧海变桑田。
清晨,一声愤怒的吼叫,震的鸟兽四散。于真梗着粗红的脖子,拿着工兵铲,对着一片齐人高的野草,疯狂的发泄着。
简直到了生无可恋的地步了,十天,又是十天,赤luo着上身,腰间挂着几块破布,鞋子早已成绿色的了,走路那么多路,袜子早已经破了。
黝黑的皮肤,原本白净的脸,也变成小麦色了。
“铲子啊铲子,啥时候才是个头啊”对着铲子嘟囔道。
太阳出来了,对着铲子喋喋不休半个时辰的于真,也终于停了下来。从背包里抽出半边兔腿,狠狠的撕咬着,烧了一锅鱼汤,零星的漂着几根香菜,结束了这顿早餐。
轻松的挎起背包,左手紧握着兵工铲,右手不知何时攥着一把德国制的匕首。用了这么久,依旧泛着幽蓝色的光,仿佛在诉说着,这把匕首,价值不菲。
于真,从来不会委屈自己的,这套装备,花了他差不多一年的工资了,买它的时候,脸都是黑色的,死死地盯着老板,差点就去警察局喝茶了。
几天下来,像个野兽一样,仿佛生命也没有意义了。一大片云彩飘过,天空变暗了,原来是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