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姜对创伤愈合有明显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癌细胞扩散。
喝生姜红糖水治感冒;生姜有“呕家圣药”之称;生姜还可用于治疗肠炎、痢疾等;生姜外擦对白癜风、癣也有一定治疗效果。
民间有“早上三片姜,赛过喝参汤”及“十月生姜小人参”之说。还有“每天三片姜,不劳医生开处方”的谚语。
生姜还是调味品,可以去腥增香,做海鲜和肉类根本离不开他。
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生姜可以当调味剂,只是把他当做一种药材在使用。
李清这次买了不少的生姜,不仅可以自己吃,还可以留下种子明年播种。
药店的伙计见李清买这么多的生姜,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没有说什么,帮李清装了起来。
估计在这个伙计心中,骂李清傻缺呢。
李清没有理会伙计的疑惑,他只是来买东西的,没必要向他解释些什么东西。
中午饭在混沌摊子吃了一个饱。
下午去拿上午买的东西,李清上午买的东西全都没有拿走,放在了各个店里。
背着那么多东西到处逛?他可没那么傻。
至于掌柜的贪图自己东西?
怎么可能,人家那么大个店,最在乎的不就是名誉了么。
要是他们贪图自己的东西而毁坏了名誉,完全是得不偿失,所以李清表示对寄放这件事,毫不担心。
谢绝了各位掌柜的送货上门的好意。
把东西搬到一个没有人的小巷子里,趁没有人看见,全部扔到了空间里。
然后放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在背篼里(毕竟样子还是要做全的)。
李清坐着牛车回到了村里。
第14章 来自阳都的讨论
李清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把买回来的东西放好,李清搬着凳子到了院子里。拿出了一块布料,李清拿出了一块粗布,准备学着做衣服。
李清在原来世界一个人住校的时候,家庭条件不是很好,衣服有洞什么的都是自己缝缝补补。
针线什么的对李清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时代的衣服和李清原世界的衣服有一些出入,类似于原来世界古代的唐装,但是没有那么繁琐。
而且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只是一个小村庄,没有宫廷剧里面那些衣服那么华美精致。
简朴的样式,不需要太多的针线,李清想自己试着做一件衣服。
毕竟自己总不能去麻烦别人做衣服吧,一次两次还好,多了自己可没有这个脸。
李清试着做了一件衣服,只是干农活时穿的,长裤长袖,用粗布做的,看起来还算是不错,和现代的运动服样子看起来差不多。
针脚什么的看起来也整整齐齐,没有出彩之处,不过倒也能穿出去见人了。
李清倒是对这件衣服比较满意,毕竟这是自己第一次尝试着做衣服,能做成这样已经算是不错了。
李清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天赋绝对算不了绝顶的好,不过勤能补拙嘛,笨鸟先飞自己还是会的。
李清在这儿练着做衣服,却不知道,他很久以前当给当铺老板的那个高脚玻璃杯在国都阳城的南宫家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是什么东西,如此晶莹剔透,为何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这是干什么的啊?这东西哪儿来的啊?”一个穿着蓝衣的少年问到。
只见这少年风度翩翩,气质不凡,虽然年纪看起来不大,但是身上穿着不凡,隐隐有一股贵气透出,应该不是寻常人。
“世子,这东西是我们在一个小镇上的分号呈上来的,是死当,那掌柜的见这东西不凡,也没敢私藏,就呈了上来,据掌柜的说,这东西据当东西的人称为高脚杯,是一种喝酒用的器具。”站在蓝衣少年旁的黑子男子答到,看样子应该是仆人之类的。
“哦,有意思,那当东西的人的样子记下来了吗?”蓝衣少年问道。
“世子,那掌柜的说记得那人的样子,高高瘦瘦的一个少年,身材瘦弱,看样子年龄不大,应该只有十多岁的样子,只是掌柜的多次寻找无果,所以掌柜的估计可能是路过的人。”黑子奴仆恭敬的回答道。
没错,这位蓝衣少年就是就是当今皇帝亲弟弟轩王的儿子,名南宫澈,是世子,长得俊美,却是不爱玩弄权术,而喜欢商贾之道。
你说这世子喜欢当个铜臭满身的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可是这个世子偏偏不是做商人的这块料啊,做哪行哪行不行,总是亏钱。
这不是,刚刚弄了一个银楼准备做金银生意,可是这明摆着赚钱的生意都能亏了,气的轩王爷把他关了禁闭。
“路过?有这么巧合的事,我才不信呢,我定要亲自去看看是谁能弄出这等东西来。”蓝衣世子似乎对这件事很有兴趣,揪着不放。
可是只有一直从小跟在他身边的黑子奴仆知道,世子这是又想出门了。
“世子……你刚闯了祸,这又想出门啊,王爷不会同意的。”黑子奴仆有些无奈,开口劝阻。
“古林啊,你别这么死板好吧,他不许我出去我还不能偷偷溜着出去啊,到底我是你主子还是他是你主子啊”蓝衣世子有些古灵精怪。
“是世子你是我主子。”古林无奈。
“知道就好,快去准备马车,我要出门。”蓝衣世子显得很是兴奋。
古林无奈的叹了口气。从小跟在世子身边的他自然是知道,这位爷做的决定,九头马都拉不回来,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