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毫不留情地打击他:「抱歉,不觉得,人家好得很!况且你就是掀翻整个九龙,也找不出比他更出色的男朋友了。如果是想搭史密夫回纽约的班机的话就趁早投奔,省得我两头不讨好,我可是好不容易才说服政申收留你的。」
辰锋轻哼:「那个人可不像是会张开手臂欢迎别人入住的单身汉。」
「所以你最好有寄人篱下的自觉。」
冰琴笑著伸出食指点了点桌子,「首先,车子没收,在史密夫没回国前,你挑政申车库里的车开。」
辰锋稍有些莫名其妙:「搞什麽鬼!」
「难道你更想去做大佬的情夫?」
「哈,看来我碰上个高要求的大主顾。」
「等著千恩万谢吧。」冰琴说著,便转身走出门去。
「嘿!」辰锋在身後叫住了她,「那个洪政申——为什麽肯帮我?」
「我对他磕了三百个响头。」冰琴送他一记无情的白眼,然後狡猾地一挑眉,「另外我要说的是——政申一向超有魅力的,你要防著点,别被他迷住了,我可不想你这麽快收山。」
辰锋识破对方的恶作剧,嘻皮笑脸地答:「我倒真希望自己能喜欢上男人,说不准,没多久就可以收拾行李直接随史密夫登机了。」
可能这类隐晦事件很难让当事人先做沟通,即便透过蒋冰琴得到了彼此的电话号码,却始终没有直接联络。
有一点蒋冰琴没有说谎,除了洪政申,她确实不相信谁能镇得住辰锋,让他能至少数个星期按时回家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这次真的做得很绝。
第二日傍晚七点,离约定时间还差四十分钟,辰锋到停车场东门叫计程车,就意外地被约翰.史密夫的司机截住了。
「你的车呢?」
那个权势在握的老外在摇下的车窗後面露出一张和煦善意的脸庞,会让人完全放松警惕。
「在修理厂,就算是跑车也偶尔会不灵。」
「去哪里,我送你。」
一名保镖主动下车来拉开後座车门,辰锋撇了撇嘴,坐了进去。
「史密夫先生,您在香港如鱼得水,看来完全不需要导游嘛。」
「那是因为我车上有导航仪。」接下这个冷笑话,约翰.史密夫很镇定地看著辰锋堪称精致的侧脸,「想喝杯香槟吗?我的法国珍藏之一。」
大家都是聪明人,即使不挑明,也不必有什麽遮掩,辰锋明白,在史密夫面前,那些公式化的阿谀奉承都是徒劳的手段,想让对方不要太快摸透自己,声东击西的缓兵之计在该用时还是得大胆用。
「不好意思,今天是纪念日,不能失约。」这句说得很诚恳,不像是临时编排。
史密夫按兵不动,很自然地试探:「女朋友?」
「差不多。」
对这个耐人寻味的答案,史密夫没有再追问下去,辰锋也不避讳,直接说了餐厅地址。
「你不会忘了买礼物吧?」史密夫不紧不慢地问。
「我还不至於那麽粗心。」他拍拍衣服口袋。
「交往很长时间了?」
「不算久。」
这样明显的企图也亏得辰锋会装懵懂,不过就因为心知肚明,所以游戏的过程才会更显得刺激。无论愿不愿意,有些局必须要有胆才能玩到底。
约翰.史密夫做惯猎人,不会表现得太急功近利,两人省去客套虚伪的寒暄,一路上沉默多过交流。
直到车在指定餐厅前停稳,史密夫也没有逾矩地下车送行,只是在辰锋道谢转身时,才朝他不冷不热地加一句:「你是不是忘记买花了?」声音不大,但确保辰锋可以听见。
辰锋脚下一缓,优雅地侧过身往後方看了看,然後唇角展露一个迷人的浅笑:「谢谢,他应该不需要。」
隔断车窗内那道灼人的视线,辰锋由门僮指引,稳健地步入餐厅。
再次与这个将花边新闻糅合得很温柔的高手聚首,政申的心隐隐波动著,像藏著一只土拨鼠,当辰锋走近点著蜡烛的餐桌,白衬衫牛仔裤和嘴角一贯的轻笑,随意得与环境格格不入,却有著不同以往的感染力。
「嗨。」
辰锋这样打招呼,然後自顾自在他对面坐下。
虽然两人已经有过一段莫名其妙的情谊,但是结果却含混过关,所以两人都尚不清楚该以何种面貌应对新关系。
政申只略略点了下头,把手边的菜单丢给他:「他们这里的牛排不好,别点。」
就在这时,侍应生迎过来点餐。
政申习惯性地倚向椅背,保持一定距离,才可以客观而又不著痕迹地打量对方,注意到他展开餐巾和端杯子的雍容动作,和他眼中划过的几乎无法察觉的警觉。
就像冰琴暗示过的那样,一般人猜不出张辰锋是个怎样的人,所以胡乱揣测不过是徒惹烦恼。
有种浓烈到让旁人感到窒息的讯号持续输送过来,令政申胸口强震,彷佛初次触摸一匹不驯的野马,或许足够健壮优雅骄傲,但在他人的领地上撒野驰骋时,却总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主人。
政申悲哀地发现对於张辰锋这匹桀骜的马,他未必有办法能与他和平共处下去。
缓缓喝了一口红酒,初期的沉默被打破,辰锋像是没有斟酌就开了口:「为什麽会答应配合这种事呢,你是——同志还是双的?」
因为问得过於随意,所以政申几乎没来得及防范。
政申微微仰了仰下巴,有些郁闷地纠结起眉头看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