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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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何时归故里

我也轻声的问自己

不是在此时

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叶歧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左珊。

左珊正微微仰着头,频率飞快地眨眼,眼角闪烁的东西一闪而过。

易云舒这首歌感情充沛,唱得太好也太戳心了。

叶歧路当然知道,左珊是在强忍着眼泪不流下。

过了几分钟,左珊站了起来,彬彬有礼地对大家说:“明儿还要早起,我就先走一步,账我付完了,大家撒开了欢儿玩就是了。”

叶歧路和易云舒正准备站起来。

“坐下!甭送我!”

左珊轻柔且不容抗拒地说。

但易云舒还是追了出去。

左珊和易云舒离开之后,整个包厢重新热络了起来。

厢里,看着笑闹的同伴们,顿时觉得十分无趣。

还不如回家弹吉他呢。

他这么想着的同时,敲了敲茶几桌,成功吸引到涤非的注意——对方将耳朵凑到他的嘴边,他顺理成章地说:“我先走了!好不容易出来一次,你带传心多玩儿一会儿哈~”

“行!”涤非回答得干净利落,其实他早就看到叶歧路坐在那兴致不高,与其在这儿煎熬还不如回家呢。

叶歧路又跟傅传心嘱咐了几句,就离开了这里。

不知道为什么,歌厅门口处停留了许多人在交头接耳。

叶歧路没做停留,直接推开歌厅的大门——

哗啦啦的倾盆大雨迎面而来,叶歧路终于明白大家为什么都呆在门口了。

叶歧路走进了大雨中。

雨幕将浓妆艳抹的北京城洗刷出最原始的颜色——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天与地的交界处被夜色中的灯光模糊成一条直线。

********************

路上行走的人或裹着雨衣或举着雨伞脚步匆匆,摩托车和小汽车驶过时总要溅起一地的水花。

他像是一个行尸走肉一样在路上走着。

脑海中一片空白。

他刚刚送走了他爱恋了十年的青梅竹马,而他要去哪里、能去哪里?

脸上、脖子上、浑身上下的伤口被肮脏的雨水浸入——

疼!越来越疼!

明天又要发炎了吧?搞不好还要再被送一次医院。他有些打趣的想。

一件湿漉漉的东西从后面遮到了他的头顶上。

刚刚还在往他脸上狠狠砸落的大雨被阻隔在外。

他愣了一下,好像从天而降一道大雷正巧劈到他的头上,他转过头,看到与自己并肩而行的人——他穿着半截袖的海魂衫,湿漉漉的头发乖巧地搭在额前,眼皮是单的、脸庞是帅的,对方此时此刻正举着自己的外衫遮着他的头。

“这么大雨的天儿你在街上乱晃悠儿什么呢?”叶歧路的声音已经与大雨连成一片了,“不躲也不遮一下,你看看你脸上的那两道子,通红通红的了,明儿肯定要发炎。”

“你……”易云舒慢吞吞地说,“你怎么会在这儿?”

从复兴门走的话,珠市口和什刹海是两条相反的路啊。

“你甭问我为什么在这儿,得问你自己。”叶歧路拉着易云舒往旁边的杂货店跑,“我走得是回家的路,你纯属儿瞎晃悠。”

杂货店已经打烊了,但好歹门帘上面的屋檐比较大,躲个雨还是很轻而易举的。

门前有两处路灯,在大雨中模糊,却又柔和。

第二十三章

大雨足足下了三个小时。

从他们离开歌厅开始到现在,滂沱大雨不仅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反而愈演愈烈,地面溅起了一层层的水雾,一副天要塌了的架势。

还好杂货店的门口有高台阶。

也正是因为有高台阶,那些排放不及时的雨水顺着路道堆积在了台阶下,哗啦啦地流淌,活脱脱像一条小河。

开始的时候叶歧路和易云舒是站在台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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