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哲大学时还有写日记的习惯,他清楚记得遇到季辰宇后每天都在写季辰宇的事,哪怕是今天在图书馆坐在离季辰宇五十米远的对角线都要记下来,乐此不疲。
后来就没有写了,日记停留在被季辰宇打的那一天。倒也不是因为被打得不敢爱了,而是因为从那天起,每天都过得差不多了。
季辰宇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凑过来轻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说:“还有事吗,回去做晚饭?”
叶哲有些发愣,不太确定刚才发生了什么。季辰宇却似乎什么都没干过一样地拉着他打算走了。
叶哲微微苦笑。他虽然出柜很早,但那是因为他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只对同性有兴趣,连双性恋都不是,对父母来说,早晚要知道的事不如早知道。但是他从小为人便谨慎,从来不透露自己喜欢的是男人,便也从来没有跟什么人乱搞谈恋爱。
到大四才有初恋,这在同志圈几乎可以说是纯情得可怕。然而这场初恋的结局却很不美好,给叶哲带来很大的打击,他以前只是没有勇气透露性向,从那时起连去爱一个人都不敢了。
因为季辰宇让他意识到世界上大部分人看待同性恋还是觉得这是个变态的。
一直到他事业有成,手头也有点钱了,又有那么个契机经人介绍与方宁修发生关系,他忽然就觉得这种关系最适合自己。
大家都是明摆着的gay,外形符合口味,各取所需。他不爱方宁修,方宁修也不爱他。
跟他有过关系的小艺人都爱他的钱,他爱跟他们上床,这样就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