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面带微笑的走出来,如果不是他手里的枪正和愤怒暴走的林浩对指,这表情还真像一场老朋友的久别重逢。
明明看起来像东方人,这个叫谭鹿的男人脸上还带着掩不去的西方混血特质,深凹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修长健美的身材远远高过东方人的平均值,这种人要是出现在电视里,绝对是衣服大明星范儿……
可他不是明星,他是罪犯!这张脸,林浩从来都不愿想起,可无论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挥不去的熟悉感,厌恶感——
“找你这种十恶不赦的混蛋还不容易?我还以为是小混混、不好找。至于你,只要让叶轩一稍微找一下就有了!谭鹿,你有什么事,冲我来,不服气的话,大不了再像两年前一样干一架,你一个堂堂的墨西哥黑手党老大,这样凌辱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管家,你是人么?”
林浩抓着枪,目不转睛的瞄准对方的眉心……以前合作的时候,他跟这家伙练习,一次都没赢过,后来他们对立的日子里,一共交手了四次,他只赢过一次,次次都被他跑了!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几个很不想面对的对手,他……没胜算!
但是楚歌……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是这个温善又有些呆萌的小管家……
背后,楚歌神志不清的悲鸣越发听得惨兮兮……这个混蛋糟蹋了他在中国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谁知,对面的男人却一脸无语,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哈?喂喂,你是不是什么地方搞错了!当年我们一起活下来的人就只剩下你我和轩一,是你们天天咬着我不放,我什么时候主动招惹过你们了?彼此留个念想不行吗?非要赶尽杀绝!再说了,我喜欢的是像他这样温和又可爱的传统东方人,你除了脸长得可爱之外,还有哪儿可爱了!我干嘛找你?”
“什么?喜欢?”
林浩以为自己听错了。
“恩,那天江秉天的葬礼,我去了。你放心,不是冲江家,是冲一个宾客去的,老实说那天看到你突然变成了江秉天的‘遗孀’,我还吓了一跳,你这又是执行什么鬼任务啊!先不说这个,我那天一眼就看上了站在那群败家子儿后面的这个小美人,温顺、典雅又乖巧可爱,简直是瞬间全盘击中心扉好嘛!我本来想直接抢人,不过考虑到现在你在江家,就想着先把正事办完在过去跟你打个招呼,谁知道昨天下午正在后巷车里做一笔交易,被一群小混混突然冒出来打断了,所以……”
耸耸肩,谭鹿倒是一脸坦诚。
这个男人虽然中文很棒,但从小在西方长大,简单直接……只不过,恶劣的性格跟江家的败家子们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打招呼?免了!打招呼也不会把人送给你!你喜欢他,他可不喜欢你!你知不知道你对楚歌做了什么!你这个畜生!”
林浩愤怒的两眼简直要冒火了,最讨厌的就是这家伙的强盗逻辑!
“他的确说不喜欢我,也不要跟我做……不过这种事,时间长了一定会喜欢上的!”男人的表情突然认真起来,有些咄咄逼人,“林浩,就算是你,我也不会让你把我看上的人带走,我喜欢他,我要把他带回去结婚!你是知道的——我看上的,没有得不到的!”
“哦,是么!你也知道——我要保护的,没有守不住的!”
第二十一章 闭嘴,赶紧抱我!
江家。
天蒙蒙亮的时候,江家灯火通明……怎么可能睡得着?楚歌丢了!
江悦帆已经回来了,一脸的沮丧,躺在床上养伤的江凤煜也醒了,一家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
在身边的时候不珍惜,楚歌脾气好,常常无怨无尤的忍受他们各种胡闹和欺负,他们习惯了,总觉得是天经地义的,可真到人丢了、被绑架了、可能很危险的时候,这群家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那个温柔的楚歌,其实有多好。
“他要是能回来,我以后不欺负他了!”
江悦帆垂头丧气,自己心里的这份难受……到底是怎么了。
然而,这话音还没落,就听外面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江少筠和江礼钦“蹭”的就站起来,迅速奔了出去,江悦帆也紧跟其后。
“怎么样了!找到楚歌……”
迅速打开车门,焦急的问话还没说完,江少筠的脸色就“刷”的一下变了——愕然,愤怒……
“到底是怎么回事!谁干的!”
楚歌显然是找到了,就在后面座位上……可是林浩在仓促间也只能用一件外套遮住他的身体,即使是在院子里昏暗的灯光下,那满身被侵犯过的痕迹也是那么清楚明显,更何况楚歌现在的精神明显不对,满眼惊恐的缩成一团、喃喃自语着他们听不懂的话……
空气中,男人的拳头捏的嘎嘎作响。
“江悦帆,你去楚歌的房间给他找套衣服来。”
“江礼钦,你去安顿一下佣人,就说楚歌已经顺利回家了,误会一场,让他们睡觉去或者找个理由支开他们,让他们这会儿少在过道里走动……”
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林浩的样子看起来疲惫极了,可是即使如此还在细致的考虑这些琐事……事已至此,至少他希望给楚歌多留些尊严,不能让今晚发生的事在家里传开。
从来都跟林浩针尖对麦芒的江家兄弟,这次面面相觑,总算第一次理解了这个人心地善良的一面,默不作声匆忙离去。
“喂,你怎么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