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铮没说话,一脸痴迷地看他靠着一匹黑马,轻闭双眼,以脸轻蹭马鬃,而素白纤长的手指反复摩挲它的温热躯干,好一幅人马亲昵图。他这下是知道他有多喜欢马了,所以,忍不住问他:“你有驯过马吗?”
“没,我身体不好,经不起颠簸。”慕辞情绪萎靡下来,低低地呢喃:“慕坤在世时,也是很少让我过来的。他怕我受伤,也不许我骑马。”
因了病弱的身体,他扼杀了太多热血的想法,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老人。
陆云铮听得心疼,忙安慰道:“等身体好些了,咱们就来骑马。”
“但愿吧。”
他声音依然低迷,陆云铮听得不舒服,便转了话题:“阿辞,你为什么喜欢马?”
“听过李白的《侠客行》吗?”慕辞忽然睁开了双眼,黑色瞳仁鲜亮,忽然间豪情万丈,掷地有声:“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他喜欢纵马狂歌、仗剑行天下的自由与潇洒。
陆云铮:“……”
他一脸懵逼地听慕辞声情并茂地背了一首诗,还没待他反应过来,便又听到一阵背诗声:“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背诗的是沈季礼。
陆云铮闻声望过去,竟是怔住了。来者哪里是一个现代人,明明是个古代美男。没错,沈季礼是穿着古装来的。倒不是他在演戏,临时过来,而是他平时就是古装出行。
一身雪白的直襟长袍,腰间系着一条月白祥云纹的宽腰带,其上还挂着一块碧绿色的玉佩,外罩一件淡青色的长衫,微风拂来,飘逸若仙。这穿古装本也没什么稀奇,偏他还留着一头及腰长发,墨黑墨黑的,用一根淡青色的丝带随意绑着。额间几缕发丝被风吹散和那淡青色的丝带交织在一起,显得颇为轻盈飘逸、文雅秀丽。所以,这么一来,就活脱脱一个古代美男了。
陆云铮只在报纸上见过沈季礼一面,所以,险些没认出来。荧幕下的沈季礼没有浓妆艳抹,眉眼温润,唇红齿白,穿着打扮素淡如水,但依然让人一眼惊艳。
“慕先生,好久不——”沈季礼缓步而来,声音温和含笑,可他话未完,身后的经纪人姚富贵就小跑了上来,大喊一声:“陆先生,真是好巧,您也在呢。”
这声音充满谄媚讨好,不至于让人烦,也不至于让人喜欢。
陆云铮视线移过去,跑过来的人与沈季礼的清淡素雅不同,穿金戴银,一身土豪气息。他并不认识,又看向慕辞,后者走过来,一边拉着沈季礼,一边笑着介绍:“这位是沈季礼,娱乐圈挺有名的男星。那位叫姚富贵,是季礼的经纪人,哦,对了,也是表哥。”
一看就是个不怎么靠谱的经纪人兼表哥。
无论什么事业都最忌讳任人唯亲,而姚富贵先前打断沈季礼的话,在慕辞的私人马场却越过他这个主人跟自己讲话,明显是个十分不懂礼数、不知分寸的人。
沈季礼看着精明,怎么会选用这个人做自己的经纪人?
陆云铮心里疑惑着,就见沈季礼也在看他,俊美贵公子微微颔首,温声含笑:“陆先生,久闻大名。我是沈季礼,这是我的经纪人姚富贵,也是我的表哥。”
陆云铮点了头,正要开口,经纪人兼表哥的姚富贵就发话了。他许是见了他,太过激动,直接紧握住他的手,像是狗见了骨头,那个亲热呀,笑得胖脸都隐隐发抖:“陆先生也来骑马啊,巧了,慕先生这里的马都是一顶一的好马,驯得那叫一个乖顺,可听话了。”
“嗯。”
“我叫姚富贵,是阿礼的经纪人兼大表哥。”姚富贵丝毫没感觉到陆云铮的冷淡,伸手把沈季礼扯近了些,笑得巴结又讨好:“这是阿礼,娱乐圈超人气男星,粉丝千万万,广告界的宠儿呐。”
陆云铮大概是猜出他的意思了,这是在推销自家明星做代言人呢。他没接话,点了头,看着沈季礼伸出的手,犹豫了下,回握住。
“陆先生——”沈季礼微微一笑,态度不卑不亢:“我表哥心直口快,你莫见怪。”
作者有话要说:
ps:慕辞背的是李白的《侠客行》,沈季礼背的是杜甫的《房兵曹胡马诗》。话说这两首诗真心赞啊,非常有气势。说好满一百收,加更啦!么么哒。
第48章 君子不夺人所爱
陆云铮很快发现沈季礼跟慕辞是很相似的人。同样的未语先笑,同样的擅长伪装,同样的热情又疏离,嗯,还同样的心思深沉。
慕辞倒不知他有这么多想法,见约的人来了,心情很好,笑着说:“也该你们有缘,今天带你们去赏一匹真正的好马。”
沈季礼一听,表现出极大的好奇心:“难道慕先生还另有珍藏?”
当然是有的。这匹马单独一个马厩,约莫占地两百平方米,特宽敞,还特靠近阳光,连吃的也是地上生长着的青草。不过,它这特殊待遇倒不是它出身不凡、血统高贵,而是它性格太烈,野性难驯。虽来到这里仅两年,但已经踹伤了五位驯养员,以至于连普通饲养员也不敢轻易靠近它了。所以,它就被单独管理,另建了宽敞马厩。
慕辞起初还觉得麻烦,但见了几次,就越发喜欢了。不仅是它刚烈的性情,也包括它的颜值。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