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雅低着头走路:“也许,我以前果真就是一个无恶不作,杀人如麻的大魔头也说不定。”
百里九停下来,十分认真地看她:“你不会全都当真,以后不给我炖肉吃了吧?”
诺雅看他那样一丝不苟的表情,以为会安慰自己,说出怎样感人肺腑的话来。没成想一张口就漏了馅,暗暗好笑,也就将一直纠结的谜团抛诸脑后。
“大不了以后杀鸡之前,我多念几声阿弥陀佛,为它提前诵经超度就是。”
百里九方才展颜一笑:“这才是我的好夫人。休要听他的胡言乱语,这枫林寺就是靠这老和尚一张嘴,香火才这样旺盛。再说了出家人都是这样,恨不能全天下的人都跟着他们念经吃素。”
诺雅暂时不再继续纠结,出了寺门,回头去看,“枫林寺”三个烫金大字熠熠生辉,毫无岁月斑驳的烟火气。心里暗暗记下,决定改日一定单独登门,势必向一嗔老和尚好生刨根问题。
两人沉默着下了山,寻到元宝和马车,一起打道回府,路过集市之时,顺路采买一些滋补食材。
一番耽搁,回到府里时,已经是近午饭时间,两人也不觉怎样饥饿。百里九自顾回一念堂霸占了屋子休息,诺雅则去厨房里挽起袖子,净手煲汤。
为了诺雅做饭方便,百里九专门命人在一念堂里改造了一个小厨房,柴米油盐酱醋茶一应俱全,所需食材由厨房管事统一采买,送到这里。
桔梗跟在诺雅身边,美其名曰帮忙,其实则是捧了刚买回来的点心贪嘴。
“小姐,你真的会药膳吗?”桔梗见四下无人,压低声音问。
诺雅摇头复又点头:“还好。”
桔梗不懂这还好是什么意思,左右自己也是不懂,就不再深究。
诺雅将发好的鹿鞭,枸杞,党参等一股脑塞进瓦罐里,续上水,放在炉火上面慢炖。
小丫头好奇:“这么多乱七八糟的药材,能好吃吗?”
诺雅坏笑着拍拍手,大功告成:“你觉得能好吃吗?”
桔梗上前掀开瓦罐的盖,提着鼻子轻嗅:“一股药汤的味道,说实话,挺难闻的。小姐,原来你竟然还懂诊病。”
诺雅有些尴尬,看看汤罐,又有些于心不忍。这么多药吃下去,自己又不懂药理药性,万一不对拉肚子怎么办?重新将汤罐端下来,认认真真地将食材挑选后,斟酌用量,汆水处理加工了,才重新放入瓦罐内,加入半只老母鸡和金华火腿小火慢煨吊汤。
药膳讲究吃汤,小火炖出来的肉虽然香烂脱骨,但是终归没有什么味道。待一罐汤浓缩成金黄一碗,诺雅将汤滤出,药渣挑拣了,用少许红油,香葱,陈醋等精心调制香辣蘸水,或者麻油蘸料,一叠一叠盛了,同样一罐肉就能吃出不一样的味道来。
下一顿,诺雅又变幻花样,将羊肾等填充进乳鸽肚子里,再将乳鸽塞进乌骨鸡里封好,加龙骨小火红烧。
一菜一格,百菜百味。齿颊留香,百食不厌。
百里九简直好比老鼠掉进了米缸里,吃得过瘾,解了馋瘾。不过,那些食材毕竟是大补的药膳,不两日,他就感到口干舌燥,喉咙鼻腔里都在冒烟。就连元宝也沾了光,如鱼得水,白日里几乎形影不离地跟在诺雅身后,各种好言奉承。
诺雅时常会向元宝打听江湖中的一些趣闻轶事。元宝得了百里九首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将江湖中的一些拔尖英雄人物如数家珍一般讲给诺雅听,仔细看她脸上的反应,均一无所获。
诺雅对于元宝的博闻广记有些惊讶,从百里九口中方才得知,原来元宝原本并非是百里府家仆,在江湖中也是小有名号的,小小年纪就创立了自己的情报组织,一向消息灵通,自称“江湖百晓生”。
不过后来不知为何招惹了什么厉害的人物,被数次追杀。百里九无意间救了他,他也正好倦了江湖,就死皮赖脸地留在百里九身边,甘心做了个跟班。
也无怪乎,诺雅觉得他对于百里九经常没大没小,实在不像是普通的主仆关系,原来也是有来头的。
夜里,百里九果真无耻地入侵了诺雅的房间,霸占了她的雕花大床,并且将极为不满的泡泡赶到了院子里。
虽说他信誓旦旦身患暗疾,对自己没有什么兴趣和威胁,但是诺雅对他的人品一百二十个不相信,再说就算他果真不举,万一哪一天自己的药膳果真瞎猫碰上死老鼠,起了作用,他夜半时兽性大发,将自己吃干抹净怎么办?
可是又不能明目张胆地搬出去住,老夫人的板子还悬在自己头顶呢。
诺雅在屋子一角命朝三暮四搬过来一张软塌,虽然狭小,但是容身还是勉强可以。
百里九见自己竟然被诺雅赤、裸裸地蔑视了,心里十分不爽。他让元宝偷偷跑去外面集市买了两条菜花蛇回来,趁屋子里没人时放进诺雅的榻下,自己若无其事地盖了被子睡觉,支着耳朵期待了一夜诺雅惊慌失措的尖叫,都没能如愿。倒是第二天的午膳里,就多了一道菜,令他食不下咽。
第二天,诺雅的被子不翼而飞,暮四等人皆无辜摇头表示并不知情。
躺在床上的百里九笑得阴险:“其实我并不介意同夫人同床共枕。”
诺雅嫌弃地撇撇嘴,不慌不忙地叫进来泡泡,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