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是因为,那时候,他带她去的,是认为她会喜欢的地方。现在,才愿意带她来他真正喜欢的地方吗?
刘澈:“喜欢吗?”
麦芒张开怀抱,深呼吸一口气,回道:“喜欢。这里的安静,清新,都让我觉得特别舒服。”
突然,刘澈捉住麦芒的手。
麦芒仰头看向刘澈,却见他兀然收敛了笑容,心中突地一跳。
“娇娘。”
听见这声颤抖的称呼,麦芒心中不安的跳跃更清晰了。
“我第一次看见红莲,便是在这湖边。当时,她就站在湖边跳舞,就像是误入人间的天使,美得让我不敢打扰。后来,我在红袖坊再遇到她,才知道她是红袖坊的主舞。”
麦芒低下头,看着是黯然神伤,事实是......特么的,对着一个回忆心头朱砂痣的渣老公,她实在是做不好面部管理。
上一秒,她还觉得自个儿是运筹帷幄,智慧爆表的杰克苏女主;可现在,她才清晰地认识到,自个儿就是个喝多了酒,脑袋确实更不好使的麦芒,还是那个非常十分特别想抽渣男耳刮子的麦芒。
再细回想自己昨晚那番话,不会是把他给......刺激反了吧?
那五点好感度是最后的同情分?
今日特意穿一身白,带自己来这臭水沟旁边,其实是为了隆重地说分手?
他现在是决定跟红莲过,要跟自己摊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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