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
钱思嘉“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他这么大方,她反而有些不适应了,之前每首曲子的交易都是通过公司明码标价的。
“这么好的曲子,你不怕毁在我和华殷手里?”
“毁就毁吧,反正都是一个了结。”
ken望着窗外远处,眼里湿润得有些沧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国庆快乐,学生党是不是可以放肆看文了?
☆、第十四章
钱思嘉没有急着回s市,而是在上海找了个酒店住下,大王哥说他们在天津的日程已经结束,可以带华殷坐第二天的飞机飞上海,ken要求见面当然得见,别说有时间了,就算没时间也得挤出时间。对一个歌手来说,没什么比唱片更重要的。
胡敬之也飞了上海,陪同是顺便,另外过几天也有自己的通告。自从东娱视频给他的采访播出之后,许多蛰伏已久不敢给他发邀请的综艺节目纷至沓来,大家都知道抓住胡敬之转型的第一步有多重要。同样的,胡敬之自己也知道不能放弃这些机会,基本上能接的他都让大王哥接下了,全国各地跑是累了点,可以后路子宽还是窄,就看怎么打通这第一个门道。
“思嘉姐,我有点紧张。”
华殷愁眉苦脸,要是ken发现他不适合曲子,要反悔怎么办。
杜小英从行李箱翻出开春穿的衬衫和毛衣外套,站在华殷面前给他上下比划着,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华殷不仅是个过气偶像,还是个悲观主义的过期偶像。
“华殷哥,你有点底气好不好!”
“就是。”钱思嘉坐在酒店阳台的榻榻米上刷手机,时不时看他俩一眼,“你是没本事还是怎么着。”
可,可我毕竟是男团出身啊……这话华殷没有说出口。以前因为是偶像出身,很多前辈歌手怀疑过他的实力,他没有上单人舞台的机会证明自己,时间久了,他也就渐渐被洗脑了,好像自己真的是一个没实力的靠脸的歌手一样。外加团里成员各个比他长得精致,他自然而然成为辨识度最低的那个,走在路上碰到十个人,甚至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的。
“最近怎么有难么多对公开恋情啊……”
钱思嘉“哼”了一声,放下手机:“好了吗?该走了,不能让阿ken等。”
杜小英帮华殷套上外套,想弯腰给他拔帆布鞋跟的时候,华殷扶了她一把:“别,我自己来。”
让别人给拔鞋跟这种坏毛病,华殷是做不出来的。
“你什么奴性!从重金属出来这么久了还不知道改!”
钱思嘉路过杜小英身旁,在她额头上赏了个暴栗。重金属有一些难伺候的主子,杜小英战战兢兢服侍他们,形成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提鞋系鞋带就不说了,还有一些更过分的,比如有一次她给一个女艺人穿了掉毛的赞助商给的毛线衣,那女艺人硬是要求她把粘在她身上的每一根毛用镊子夹下来,要是戳痛了,杜小英还逃不了一顿臭骂。
暴栗敲在头上,杜小英脸却红了,折身去拿床上的手提包:“姐你拿着,你们一路顺风。”
“这孩子怎么了…等会儿老胡和大王哥回来了你给我个电话,我有事跟他们说。”
“哎。”杜小英低着头。
钱思嘉瞥了她一眼,支使华殷赶紧出门。
他们俩约ken约在唱片公司主楼,制片计划和合约协议的签订通常都在那儿进行。
虽然ken是真的第一次见这个传说中的华殷,但他没有欺生,并亲自到楼下接了两人上大本营。
跟电视上看到的ken很不一样,镜头里的他总是淡漠而疏离地唱着一些冷情的歌,用穿刺灵魂的歌声刺得华殷头皮发麻,可他才发现,原来私下里的ken是一个贴近生活的人。他们明明一般大,可ken眼神和肢体都好似经历了整个人生,处处充满着故事。
“早上开过嗓了吧?”
没有进录音棚,三个人待在录音室外。ken在他的工作台前坐下,弓着腰去摸电子琴底下的电源,“先唱一个。”
华殷失措,这么快??
“你不是准备了吗,快唱吧,我们速度快一点。”
钱思嘉催促道,随之ken边上的另一个凳子坐下,双手抱胸像观众,更像评委。
“那阿ken老师,我唱一个《相思》吧。”
“哪个《相思》?”
“毛阿敏老师的。”
一口一个老师,ken听得有些不太自在,毛阿敏老师的确算的上老师,可他虽然比华殷名气响些,论出道的话,华殷才是前辈。ken感觉眼前这个小一岁的男人,要么是过于谦虚没自信,要么就是装逼。
“嗯?”ken有些讶异,如果华殷选流行歌曲,他是能伴奏的,可这《相思》,他虽听过,却不了解乐谱。于是从电脑音乐库里找了伴奏。
这首歌唱的不是唱功,而是情怀,大家都知道。
华殷清清嗓子,双手握拳不安地放在身侧,脖子微昂,眼睛微闭,随着耳熟能详的前奏流出,他抓住拍子开了口: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
相思算什么早无人在意
醉卧不夜城处处霓虹
酒杯中好一片滥滥风情
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守着爱怕人笑还怕人看清
春又来看红豆开
竟不见有情人去采
烟花拥着fēng_liú真情不在
……
一曲罢,钱思嘉和ken都陷入了震惊,华殷的状态比在酒店练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