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也有造假,但相比后世的造假技术,相差还是太远了。再加上这是有名的玩咖许文华拿出来的,当然不至于是假货。
鸡血石很漂亮...人类其实有的时候和巨龙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很像,天然就喜欢那些亮晶晶、晶莹剔透的东西,如果颜色绚丽,那当然更好!自古以来爱各种珠玉,不就是这个道理?
连翘把玩这这方小章,红色饱满而剔透,确实是上品了。想了想,从她的荷包里倒出一盒胭脂——此时的胭脂脱色是很严重的,所以她若是化妆了出门,习惯地就要补妆。
小章印上了胭脂红,连翘在自己手心戳了一下,掌心便有一个清晰的‘连’字。
许文华状似无意一般解释道:“前两日见你用章,章子用料平常,刻字也不见得多好。我随手刻了这个...拿着玩儿罢!”
此时的各种名贵石料虽然不如后世那样珍贵值钱,但也是贵重的。连翘摇头要推辞,却被对面坐着的宋文静一声笑给打断:“连小姐就收下罢!文华因龙骨发了笔财——他这人最是别扭,想要谢谢你,又不肯说!”
说到许文华的性格,其他人纷纷笑了起来,连翘也不例外,抿着嘴点点头。
刻章并种礼物并没有赋予什么额外的含义,除了贵一些,收下也没有什么。但是贵不贵这要相对来说的,现在的连翘若是想要一方鸡血石的章子,再容易也没有了。
收起章子,却不小心扫到了那一盒小小的胭脂,一下打翻下来。胭脂并没有落在连翘身上,反而是滚落在旁边许文华浅蓝色长衫的衣摆上。一痕朱红,十分显眼了。
“呀!”连翘被这种意外也弄的不知所措了,连连道歉:“对不住!这衣裳污了,恐怕不能再穿。”
连翘的胭脂也曾不小心蹭到过衣服,本来古代的染色技术就不怎么样,固色尤其差,衣服都不敢过太多次水,不然的话就会颜色黯淡,显得旧旧的——为什么《红楼梦》中总描写那些有钱女眷一身‘半旧’云云,并不是真的俭省到那个地步,只不过洗过几次之后自然就那样了。
不能发狠洗衣,再加上胭脂所用色料难除,总之这件长衫是救不回来了。
许文华当然不在意一件长衫怎么样,瞟了一眼,甚至都不管这件事。然而他到底是个公众人物,这一日穿这件长衫被人看到了,还问他怎么回事儿。
许文华随口道:“胭脂染的。”
这消息不知道怎么传出去了,然后就有人敷衍出了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有美人胭脂染衣,听起来挺香艳的。于是一段时间内,自诩才子的fēng_liú浪子们都很流行在衣摆上染一道胭脂。
许文华知道之后倒不是很生气,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从来不和傻子生气。
众人笑绝,纷纷拿这件事打趣许文华和连翘:“其实这些人说的也没有错,你们两个难道不是才子佳人?”
连翘才不会被这种打趣弄得手足无措了,干脆应和着道:“怎么说话呢!我们就是才子佳人?我倒是觉得该是才女佳郎呢!是我不够有才,还是文华生的不好?”
“好好好!许文华自然生的足够好!”这话并没有多好笑,但是众人从来都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调侃许文华机会的——关于许文华的长相,他自己不太喜欢提,刚入行的时候因为长得太好,曾经被人讥讽过‘绣花枕头’,如今一般人不敢提,也就是朋友们才会放肆说。
朋友之间相处融洽,来到苏州之后连翘总算不再孤独。只是有的时候太不孤独了一点,她还得向这些朋友告假...她也是要写小说的,哪能每天疯玩儿呢。
这一日就正好辞了一次邀约,在自己常去的茶楼写文。却不想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