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这个名字,尉迟恭惊得目瞪口呆,含在嘴里的棒棒糖都掉到了地上。
尉迟柔对于她大哥一惊一乍的作风早已见怪不怪,面无表情地停下来,静静地站在一旁围观两人对话。
陈铭轩笑着点点头,尉迟恭震惊过度的样子让他很受用,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面纸巾,捡起尉迟恭掉在地上的糖,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里。
“你就是那个,那个,那个一鸣惊人的,成功地化解了两国战争的文武双全的我的偶像陈铭轩?”尉迟恭依然吃惊得回不过神来。
陈铭轩被尉迟恭那一大长串修饰语逗乐了,情不自禁地伸手揉揉他的头发,笑着说:“对。”
“嗷——”
尉迟恭兴奋地尖叫一声,腆着一张小花脸,一下子扑到了陈铭轩的怀里,在他胸前来来回回蹭了几十遍,最后把自己的头发蹭成鸡窝了,脸都快磨破皮了,才恋恋不舍地放开他。
六年前,陈铭轩这个名字因为一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响遍了全国,其知名度几乎超过了人气王子轩辕游,成了所有年轻人狂热崇拜的偶像,当时刚上大学,连人身自由都受到限制的尉迟恭更是那群狂热粉丝中的极粉。
每当甩不掉尉迟柔派来的监护他的人的时候,他都要哭丧着一张小脸,抠着学校的镂空雕花大铁门上的铁条,一边画陈铭轩的名字,一边神神叨叨地吟咏他自己那首只有两句半的蹩脚诗:“做人当做陈铭轩,纵横捭阖天地间,死而无憾。”
不过陈铭轩虽然出名,本人却极为低调,再加上六年前电视网络媒体都还不发达,他从来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过,所以尉迟恭对于他的名字如雷贯耳,对于他的真面目还真是第一次见。
尉迟恭亦惊亦喜地拉着陈铭轩的手,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来来回回看了好多遍,直看得心花怒放喜不自胜。
陈铭轩长得虽没有南宫玉的贵气,没有卓越的潇洒,没有林清苑的娇媚,没有晋殊的孤傲,但也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搁到人群里,非一枚,而且大概因为职业的缘故,他的气质非常独特,目光含蓄,举止优雅,文质彬彬里带着一种从容的自信和摄人心魄的镇定。
所以,被尉迟恭这样赤果果地打量自己,陈铭轩非但没有不自在,反而觉得非常有趣,而且还配合着尉迟恭的目光,摆成各种姿势,最后逗得尉迟恭笑得肚子都疼了。
尉迟恭看够了,笑够了,初见自己偶像的亢奋情绪平静下来之后,这才意识到一个不同寻常的问题:虽说陈铭轩是尉迟柔的朋友,可也没有必要放着自己的工作不做,和尉迟柔一起来机场接他啊,而且,吃完午饭后,他没有去他的大使馆,还和他们一起逛起了街,给他买了好几件外套是什么情况?
为什么看到他付钱,小馒不阻止呢?小馒不是很讨厌别人跟他走得太近的吗?
尉迟恭心直口快地说出了自己的疑惑,陈铭轩顿时满脸尴尬,欲言又止,最后把质问的目光投向了尉迟柔,他以为尉迟柔已经和尉迟恭说过了,原来她竟只字未提啊,这让满腔热血的他情何以堪。
尉迟柔无视陈铭轩的不满,很淡定地拿着一件外套在尉迟恭身上比了比,面无表情地说:“大哥,你知道,我快要结婚了。”
“嗯,这个你说过。”尉迟恭赶紧点头,那天尉迟柔去修心馆通知他参加婚礼的事他还记得很清楚,他当时还想了一下到时候要给尉迟柔多少红包呢,可是这和陈铭轩有什么关系,难道——
尉迟恭突然大惊失色,抓住尉迟柔的胳膊赶紧问道:“小馒,你不会是把清肃抛弃了,要和我的偶像结婚吧?”
“咳咳……”陈铭轩被他这句话给呛着了,这小家伙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他妹妹整天冷着那张脸,就算是火山做成的心也能给冻成冰块了,他怎么可能会和她结婚,再说了,他对女的根本不感兴趣,要不然也不会特意来见他了。
“大哥,你觉得我是那么薄情的人吗?”尉迟柔把那外套塞到尉迟恭手里要他去试衣间试试看。
“不,小馒,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清肃挺好的,你可千万不要错拿了主意。”尉迟恭进了试衣间,突然又探出头来,不好意思地对陈铭轩说,“偶像,非常对不起,我不是说你不如清肃好,我只是觉得我妹妹和清肃很般配。”
“你觉得我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吗?”陈铭轩抿嘴一笑,故意套用了尉迟柔的说法,伸手揉揉尉迟恭的头发,把他按回了试衣间,“快进去试试,看看合适不合适。”
几分钟之后,尉迟恭穿着一件浅绿色的外套出来了,尉迟柔围着他审视了一圈,让服务员换了个小号的,尉迟恭又试了试,尉迟柔觉得不错,便让服务员给包起来,然后付了帐。
尉迟恭来的时候没有带多少衣服,维国的天最近冷得厉害,尉迟柔又给他买了两件毛衫,两条保暖裤,这才拎着大包小包打道回府。
走在回家的路上,尉迟柔主动提起了刚才的那个话题,冷冷的语气里多了一丝伤感:“大哥,我要结婚了,结婚之后就没办法像现在这样照顾你了,大哥,你是我们尉迟家的宝贝,我们都希望你能一直被人宠着,疼爱着,像普通人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所以,我慎重考虑了之后,找到了陈铭轩,希望你能喜欢上他,让他代替我继续照顾你。”
☆、第一百九十七章、偶像只是用来崇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