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泽瑞说:“从小我就跟着父亲秋猎,有时候我们一进山就是半个月。我父亲不喜欢太现代化的东西,觉得那让人懒惰。于是我们在野外露营,自己劈柴升火做饭。后来我读大学的时候,每次露营野餐,我都是当仁不让的大厨。”
说完,他切下了一条鸡腿,用锡箔纸包着,递给梅少陵,“尝尝吧。当心烫。”
梅少陵也并不是娇气文弱的公子哥儿。他吹了几口气,然后爽快地咬了一大口。鲜嫩多汁的鸡肉带来绝佳的口感。他不住点头,一边咀嚼着,一边竖起大拇指夸奖:“太棒了!”
切泽瑞笑着,也给自己切了一条鸡腿,大口吃了起来。
梅少陵从冰桶里拿了两罐啤酒,丢了一罐给他。
“干杯!”
野鸡很快就被两个年轻人吃干净,啤酒也喝得所剩无几。梅少陵掰开烤好的红薯,分了一半给切泽瑞。
“我们华人都很喜欢吃这个,你可以尝尝。”
切泽瑞大咬了一口,随即被烫得哇哇叫起来。梅少陵哈哈大笑,抽出纸巾给他擦脸。
“抱歉,哈哈!我忘了提醒你了!” 韭汎
切泽瑞握住了他的手,指间还带着来自烤红薯的灼热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