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割鹿刀的,如今沈家人才凋零,只能帮割鹿刀找到一个更加有能力的守护者。”
“我帮你还。”
“你?为什么?”
“你不明白吗?”
“明白什么?”
“我喜欢你。反正婚约也没了,嫁给谁都一样啊。我除了无父无母,能力并不比连,城璧差吧。”
“我,我要问过奶奶才能决定。”
两个人就这么勾搭上了,安安要是见了肯定会说,果然,还是这么快速。只是被救了几次,就爱上了。
沈太君也因为两个人的冲动后悔着呢,想到那个萧十一郎的身手确实很不错,沈璧君也喜欢,就打起了让他入赘的主意。连,城璧不是亲生,娶了连家女儿就是连家的人。那要是萧十一郎入赘沈家,只要自己不说,谁知道他是萧十一郎呢。璧君生下孩子,照样是沈家的孩子。
“奶奶,他不可能答应入赘的啊。”
“连,城璧都能入赘,萧十一郎为什么不能?”
“我不会入赘,不过我可以答应等以后有了孩子,会有一个孩子姓沈继承沈家。并且我会帮沈家还清债务,负担沈家以后的生活。半个月,半个月我凑齐一万两黄金交给你。”
“好,只要你凑齐二万两聘金,连,城璧大婚那日,也是你们二人的成婚之日。”
萧十一郎回到风四娘家,就和风四娘借钱,可两个人的钱大多也都用来帮助贫苦人了,所有的积蓄加起来也不够二万两黄金。风四娘虽然伤心萧十一郎爱的人不是自己,可还是给他出了个主意。
连家能够拿出那么多钱,肯定很有钱,只要到连家堡大干一票,要多少钱没有?萧十一郎无法,只好下定决心去连家堡偷盗。
此时的连家堡正式忙碌的时候,三个月时间,虽然时间看着很宽裕,可连家人都觉得越豪华越好,大少爷和二小姐,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不能委屈了。
“安儿,快点把嫁衣穿上看看,有什么不合身的还有时间改。”
“姐姐,你这冲动的毛病该改改了。你先出去吧,我自己换。”
“害什么羞啊,我们当初在娘胎里就光屁屁见过了,换身衣服怕什么?”
“姐姐呀,等我换好了我就叫你进来,好不好嘛?...谁?”
“怎么了?”
“我好像刚刚看到外面有个影子。”
“影子?难道有贼?我去叫哥来。”
“哎,等等,你等会儿,这样...”
“还是安儿聪明,我马上就去。”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十章
当晚,连家堡遭了贼,可奇怪的是这个贼不但没偷到东西,反而中了剧毒逃掉了。
安安早就猜测萧十一郎和沈璧君如今已经勾搭上了,沈璧君有难,萧十一郎定会想办法。而拿到那么大一笔钱的最省时间的办法就是偷。能够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的地方就是连家堡。安安最拿手的就是用毒,他的手段可不是白杨绿柳那两个笨老头能够比的,没有解药,恐怕即使他内力深厚,也不是那么容易把毒逼出来。
“安儿,还好你机警,要是只靠城瑾这丫头,那贼人说不定就得手了。”连,城璧被拦着不让见安安好几天了,这次总算找到机会见见心上人了,拉着安安的手不放。
“哥,姐姐哪有你说的那么笨,她只是性子太活波了。”
“就是,大哥,在你心里我永远也不如安儿好。”
“姐姐放心,你定会找到个心里只有你的人。司马哥哥就是其中一个,每次来了都围着你转,可你就是看不上人家。下次我和司马哥哥说,让他以后不要来了,免得某些人看到了心里烦。”安安捂着嘴,笑得欢实。
“好啊你,敢取笑姐姐,看我挠你的痒痒,我来了。”连,城瑾说着就扑了过来。
“啊哈哈,哥哥快救我,我最怕痒了,哈哈哈,姐姐饶了我吧。我不和司马哥哥说了,我和他说你喜欢他好不好,哈哈哈,姐姐饶了我吧。”安安躲在连,城璧身后东躲西藏的,连,城璧担心安安中的毒才解了,身体还没恢复,赶紧拦住疯闹的两个人,“小瑾,快回去睡觉吧,都半夜三更了。安儿也该休息了。”
安安对于原著中城瑾的结局很是不满,城瑾的性子说实在的很不讨喜,还是需要好好磨磨,再找个不会给她带来伤害的人。其实司马是个不错的选择,也是一心喜欢城瑾,看样子自己要好好撮合撮合了。至于那个没担当的灵鹫,打哪来回哪去吧,杨天赞虽说记恨连家,也只是记恨连正庵,想要从连,城璧手中把连家堡夺过来,对连家的女儿还是没下过手的。而且这个人自有萧十一郎对付,和自己可没多少关系。
此时的逍遥侯也很烦恼,怎么都是自己的侄女,可要是嫁给连,城璧,自己就不好找他报复了。安安又是自小喜欢他,这孩子和自己一样都是弃子,只是自己被丢掉,而安安被隐藏了身份留下了。
连正庵,你始终还是比不过自己的儿子,至少他还有勇气把自己的女儿留下,而你,连留下我的勇气都没有。
“来人,传令下去,以后只要连家堡不来主动找我们,所有人都不允许去找连家堡的麻烦,否则,别怪我狠辣无情。”
“是”
安安怎么也想不到,逍遥侯是知道自己的身份的。因为还惦念一点点血缘关系以及一点点遭遇上的同病相怜,就此决定不再牵连连家堡。
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