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脚步声近。江倚槐打开玻璃门,回到露台上,手里多了一把吉他。
这吉他不是陆月浓送的,要更老旧些,是江倚槐高中时买的那把,春节时江倚槐把它从顺城接了回来,一直和陆月浓送的那把挨在一块。
江倚槐曾拿着这把琴,在全校师生面前,给陆月浓弹了一首《小星星》,光明正大又隐晦内敛。
江倚槐在吉他上轻轻一叩:“陆哥,你还记得吗?我以前弹过一首《小星星》,在学校的晚会上,那天还下了点雪。”
其实江倚槐是明知故问的,因为陆月浓记x_ing之好,他早已领教过了,但再确认一次也无妨。就好像唱过一次的糖,会念念不忘,再尝一次,便更觉得满足。
陆月浓果然记得很清楚:“嗯,那天你妆化得有点夸张。”
“你怎么尽记得这个。”江倚槐故作不满,语气依旧温柔,“你得记点好的。”
陆月浓指尖拐到一片叶子,慢慢地顺着它的轮廓摩挲:“全是好的,就记不住了。”
江倚槐不给他讨价还价的机会,笑着说:“那可不行,我这么好,你都要记得。”
大言不惭地自夸完,江倚槐又说:“今天没来得及排到第三幕,有点可惜。”
陆月浓顺着猜道:“你在第三幕弹琴了吗?”
“是啊,”江倚槐弯起好看的眉眼,说,“记不记得之前,我给你弹过我爸给我妈写的曲子,算是借花献佛。”
陆月浓点点头:“嗯,很好听。”
江倚槐摆正了姿势,垂眸看着琴弦,说:“那今天晚上这首,是我亲手写的歌了。第一次写歌,第一次排练,只给你听。”
手指在下一刻便轻轻扫过了琴弦。那声音分明是和任何吉他都差不多的,却没由来地多了几分陈年的味道。